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全省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领会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守牢守好财政安全生命线,积极助力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优化管理,守好法定债务管理“责任田”。建立正向激励的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机制,引导限额向债务风险低、项目准备充分、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健全优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今年进一步优化项目申报审核机制,着力强化资金使用监管。分年缩减到期债券本金接续发行规模,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的年度到期债券本金原则上不低于10%,确保法定债务本息按期足额兑付,坚决防止风险积聚。
用好政策,打好存量隐债化解“攻坚战”。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要求,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全省化债方案,指导各市“一市一策”开展化债,推动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省级财政连续四年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市县化债,减轻基层偿债负担。推动中央支持政策靠前发力,2024年、2025年置换债券均一次性发行,发行当月即支出完毕。全省隐性债务平均利率持续降低,节约的利息全部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从严约束,扎牢严禁新增隐债“铁篱笆”。全口径监测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情况,强化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应用,严控较高风险地区债务规模,指导支持压降债务率。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合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对未纳入预算安排的政府支出事项和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切实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始终保持“零容忍”。
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加快推动融资平台压降退出
压茬推进,下好“双清零”平台退出“先手棋”。组织摸清全省融资平台存量债务,根据全省有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的融资平台较少的实际情况,指导各地优先推动隐债清零、无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的融资平台退出,2024年圆满完成融资平台年度压降任务。
集中攻坚,按下征求金融债权人同意“快进键”。对有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的融资平台,在推动隐性债务置换的同时,协同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山西金融监管局等组织培训座谈,“一企一策”指导开展征求债权人同意工作,着力破解平台压降“难点”。
政策助力,吹响融资平台如期退出“冲锋号”。足额安排置换债券确保融资平台承担的隐性债务清零,解除平台市场化融资限制,推动改革转型。制定印发融资平台退出实施细则,明确退出流程和要件,按月调度各市压降进度,按季汇总报送平台退出备案材料,确保如期“清仓见底”。
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
分级负责,拧紧省市县三级“责任链”。严格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的分级保障责任。压紧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统筹财力、调度资金,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明确市级对市辖区承担兜底责任,省级对全省县(县级市)承担兜底责任。同时,省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市县财政的运行监测,前移预警关口,按月对“保工资”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县区开展风险预警提示。对“三保”保障存在风险的县区,及时通过调度库款等方式给予支持。
完善机制,砌好县级“三保”保障“防火墙”。健全“三保”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对117个县(市、区)进行逐一审核,从源头足额保障“三保”需求。完善运行监测机制,将“三保”支出占比高、库款保障水平低、暂付款占比高的县区列入省级重点监测范围,开设“保工资”专户,按月研判工资发放风险并分类处置。完善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新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通过“财力下沉”和“支出上移”有效增加县级可用财力。2024年,省级财政下达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2252.8亿元,增长6.5%,切实提高基层“三保”保障能力。
强化兜底,配好“三保”风险及时处置“工具箱”。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省市县三级制定县级“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合力防范和处置“三保”风险。对“三保”压力大、政策性减收导致财政运行特别困难的县区下达一次性财力补助,确保基层“三保”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兑付不出问题。2024年全省基层“三保”得到有力保障。
下一步,全省财政部门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把维护安全稳定大局贯穿财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增强预见性和主动性,动态做好风险排查、防范和化解工作,持之以恒守牢财政安全生命线,更好维护国家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常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