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为全面做好2025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全省设区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全省重点防洪城市和县城、大中型及重要水库、省级重点河道(段)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防汛抗旱责任人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其职务的继任者在未重新公布责任人名单前即为防汛抗旱责任人,各市要将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特别是新任责任人要尽快熟悉掌握防汛抗旱工作流程、职责和任务,切实担负起防汛抗旱工作重任,扎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应对汛情旱情,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准备。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山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