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创新

公告

  襄垣和信发电有限公司(简称“襄垣公司”),自2014年8月依据晋发改能源发〔2014〕1253号及晋发改能源发〔2015〕641号文件,在襄垣2×60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简称“襄垣项目”)实施过程中,曾与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文物勘探中心、山西诚达公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长治市容海智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华电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业务合同,2017年7月依据发改能源〔2017〕1727号文件通知,因襄垣公司前述襄垣项目被停建不再实施后,立即与相关业务合同对方公司共同协商终止了各自合同义务的履行。就前述所有项目业务合同,各方与襄垣公司早已互不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也不存在其他争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现襄垣公司为完善自身财务资料和手续,特发此公告。
  本公告不作为债权重新确认或债务重新确认的凭证。

襄垣和信发电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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