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专访】下大力气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

——访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卫再学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我省居民住房需求从“有没有”逐步向“好不好”发生深刻转变。以今年2月印发的《山西省推进“好房子”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抓手,全省全面开启高品质居住供给新征程。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38.6平方米,生育政策调整后,改善型住房需求持续增长,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设施缺失等问题亟待破解。“这要求我们必须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把‘好房子’建设作为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关键抓手。”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国住建工作会议明确“好房子”建设方向后,山西迅速行动——省住建厅联合教育、民政等12部门出台专项方案,提出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四好”建设体系,通过土地、金融、审批等政策组合拳,推动住房供给从规模扩张向品质提升转型。
  日前,就什么样的房子是“好房子”、“好房子”怎么建、如何推动“好房子”落地等,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卫再学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什么是“好房子”

  什么样的房子是“好房子”?卫再学表示,结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我省发展实际,好房子具有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特征,不仅硬件设施要好,软件配套也要“到位”。
  安全是首要要求。“好房子”要让居民住得安心和放心。比如:房屋本体安全,结构牢固,抗震防灾;消防设施完善可靠;人车分流、交通安全。再比如:设备使用安全,水、电、气、热、电梯等设备安装传感器,或泄漏报警、故障报警等智能装置。业主居住安全,配备可视门禁、视频监控、周界防越、求助报警等系统;通过“技防+物防”手段,解决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高空坠物、无障碍出行等问题,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舒适是核心追求。“好房子”要规划引领好、人居设计好、设施配套好,让人们住得身心舒畅。比如:规划应体现地域文化、地方特点。建筑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立面材料等应与周围环境和城市空间肌理相协调。设计应体现人性化,房间的高度、室内的温度与湿度、空气的净度和房间的亮度等,要让人感到舒适。“好房子”配套应提升服务便利度,小区附近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公共服务、便民商业等各类设施。
  绿色是发展趋势。“好房子”要质量好、性能优、使用寿命长,在全生命周期使用环节上能够更加节水、节电、节气、节能,既为居民在生活当中降低成本、减少支出,又为社会节能降碳。建筑材料应使用已认证或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产品。要率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综合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积极探索建设近零能耗、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
  智慧是创新方向。“好房子”要让居民用得更方便,应该有科技创新作为支撑,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的互联互通,提高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家庭。比如,智能感应方面,能够监测室内环境的变化,根据需要来调节温度、亮度、湿度、空气的净度。再比如,智能控制方面,可以通过遥控、感应,对门窗、照明、空调、室厅、厨卫等设备实施智能控制。

“好房子”怎么建

  当然,“好房子”绝非简单的空间尺度扩张,更不是少数人居住的豪宅,要避免将豪华别墅、私家庄园等同为“好房子”。
  卫再学强调,“‘好房子’的标准具有多元维度。不同类型、不同价位有不同的‘好房子’。我们首先要把保障性住房建成‘好房子’,要引导房地产企业建设满足改善性需求的‘好房子’,还要结合城市更新,把老房子改造成‘好房子’。”
  那么“好房子”怎么建?《方案》给出了答案:经过3年时间的努力,推动“好房子”试点项目建成交付、示范引领效果作用凸显、“好房子”配套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更好释放、城市宜居品质进一步提升,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多质量优良、安全耐久、配套全面、环境优美、舒适宜居、绿色低碳的“好房子”产品,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此目标,《方案》提出了优化住宅用地供给、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加强建造品质把控、强化验收保修服务、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5方面20条重点任务。
  这20条任务强化了对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有力推动了现房销售、“房证同交”等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预售制带来的“货不对板”、逾期交付、质量缺陷等问题。
  卫再学说,比如,在供给端,要求“好房子”试点项目全面落实“净地”出让,确保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用地红线外道路、电力、燃气、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到位,具备项目开工建设条件。明确配建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托育、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
  在消费端,物业服务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围绕物业不履约、侵占业主利益、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省正在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出台,厘清物业与业主权责关系,明晰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推动物业服务向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方向发展。《方案》鼓励物业企业应在做好物业基础服务的同时,搭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家政服务、维修服务、电子商务、居家养老、快递代收等高品质生活服务,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好房子”怎么落地

  “为确保‘好房子’建设试点取得实效,我们将试点工作分为部署、推进、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卫再学说。
  省住建厅将建立项目库,实行随筛随入动态调整,按照“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目标要求,结合各市特点和住宅建设需求,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打造一批“好房子”试点,边推进,边总结,边推广,形成一批可推广的“好房子”建设经验和模式。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对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完善支持政策、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也做了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筹推动“好房子”建设与现房销售、房证同交等改革工作,围绕“产品创新、质量过硬、配套完善、服务优质”方面,从政策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建造、查验交付、物业运维等环节入手,引入先进设计建造理念,推进住宅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要素质量提升、多功能应用实践,实实在在打造出一批“好房子”样板,稳续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将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施工监管、融资贷款、审批管理、公共资源配套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比如,用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机制,协调属地金融机构对“好房子”建设试点项目,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再比如,优化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和安全生产情况,通过联合检查、无人机非接触检查等方式,减少施工干扰。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好房子”建设试点项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适当上浮等。
  卫再学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下一步,全省住建系统将继续以‘好房子’建设试点为抓手,支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功能、质量、体验等方面出发,优化户型设计,强化建材选择,加强建造管理,切实打造一批‘好房子’样板,以高品质供给满足高品质需求,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本报记者晋帅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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