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从代中央管理党费中划拨1.4亿元用于支持北京、河北、吉林、山东等9个省区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29日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重点支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山东、广东、陕西9省(区、市)开展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已向有关金融监管局、财险公司、银保信公司、保险业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全力做好主汛期灾害应对和保险理赔服务工作,优化理赔流程,加快理赔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紧急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亿元,支持北京市做好洪涝灾害灾后应急恢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已派出工作组赴北京密云开展救灾工作,向北京灾区紧急调拨赈济家庭包2000个,用于支持当地红十字会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应天津市防指请求,国家防总办公室29日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天津调拨编织袋、橡皮舟、排水泵、发电机、照明设备等5700余件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类)。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