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等部门对外发布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这两项贴息政策有何特点?将发挥何种效用?在1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介绍。
消费贷款领域的“国补”来了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表示,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贴息对象为,居民使用的相关贷款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中实际用于消费的部分,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日常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重点领域消费。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大体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水平的1/3,政策实施期为1年。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方面,廖岷称,政策聚焦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等8类主要领域。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可以贴息1年。“上述领域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是100万元,单户享受贴息最高1万元。”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于红表示,这两项贴息政策没有设置复杂的申请程序,尽量让大家做到“省钱又省心”。只需要满足一些基本、必要的条件,就可享受政策支持。
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
此次出台的两项贴息政策,从居民消费需求和企业服务供给两端发力,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体现了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配合。
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负责人车士义介绍,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设立5000亿元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消费领域信贷供给。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6月末,不含个人住房贷款的全国住户消费贷款余额21.2万亿元,全国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居民服务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经营主体的贷款余额2.8万亿元。
廖岷表示,此次出台的两项贴息政策是财政金融协同支持提振消费的一次创新探索。“做个简单的测算,如果按照1%的贴息比例,意味着1块钱的贴息资金,有可能带动100块钱的贷款资金用于居民消费或消费领域服务业的供给。”
形成合力抓好政策落实
政策出台后,相关消费群体和经营主体能否真正得到实惠,尤为关键。
“为了让有限的财政资金能够真正惠及人民群众,防止贴息资金被套取挪用,政策实施的流程涉及经办机构操作、金融监管、财政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还涉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个方面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好事办好。”廖岷说。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负责人王波表示,下一步,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强化贷款贴息政策审核把关,做好政策实施效果跟踪问效。
“我们将引导经办银行严格按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检查结果申领贴息资金,并动态跟踪贷款流向,加强资金用途管控,确保资金合规和有效使用。”金融监管总局政策研究司司长郭武平说。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