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学习周刊·文萃

奋发有为 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编者按
  城市,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2026年第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总结新时代以来我国城市发展成就,分析城市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扎实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向着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本期文萃版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探讨,以飨读者。

以人民城市理念引领现代化城市建设
肖超伟

  城市是现代化的重要载体,是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城市发展大势,深刻洞察城市发展规律,围绕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从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到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再到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人民城市理念为新时代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如何深刻把握人民城市的科学内涵,将其全方位融入城市建设实践之中,大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现代化城市建设新局面,是我们必须回答好的重大时代课题。
  建设现代化城市,关乎亿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型,关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跃升,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复杂系统工程。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现代化城市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区域统筹、人居环境、文化保护、共建共治等关键层面协同发力,将人民城市理念落到实处。
  区域统筹,突破单体城市发展局限,以城市群和都市圈为框架,构建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的格局。纵观全球城市演进历程,伦敦、东京等城市已经摆脱单体蔓延的发展路径,城市群和都市圈已成为承载现代化发展的核心空间组织形式。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了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在首要任务中强调,“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现代化城市建设应突破单体城市的行政边界,以“一体化”打破区域壁垒,促进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重点实现养老、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的一体化,让边界消融,让周边群众平等享受到中心城市的现代文明成果,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同时,要因地制宜,明确不同能级城市的使命担当:超大特大城市核心在于“优化提质”,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在提升全球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同时,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安居难题,实现新质生产力的跃升;中小城市要立足自身禀赋,提升宜居性以承接产业与人才;广大县城则要作为城乡融合的“枢纽链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城市群的整体带动,实现用地集约高效、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共同增长。
  改善人居环境,把建设“好房子”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基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随着我国住房发展进入存量与增量并重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对住房的需求从“有没有”转向更加注重质量的“好不好”。为顺应这一转变,住房供给必须由量向质提升,统筹兼顾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在保障基本安居的同时推动居住品质升级。因此,需要统筹推进新建住房“建成”好房子、城市更新“改出”好房子。此外,还需要确立“全生命周期”的建设理念。在规划设计端,从细微处入手,强化适老化、儿童友好与无障碍设计;在建设施工端,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与绿色建材,解决漏水、隔音差等长期困扰群众的通病;在运维服务端,引入数字家庭与智慧物业,让科技赋能居住体验。通过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推动“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系统构建,让“住有所居”向“住有优居”迈进。
  坚持保护优先,构建从宏观格局到中观肌理再到微观形态的保护体系。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须持续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在宏观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上,重在“守住格局”,强化对城市山水形胜、传统轴线及整体空间形态的系统性管控,确保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历史脉络的共生共存,维护城市风貌的完整性。在中观层面的街区保护上,重在“延续肌理”,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防止因过度商业化导致的文化断层,守护好城市的“场所精神”。在微观层面的历史建筑保护上,坚决摒弃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代之以有机更新与适应性改造,维护好原有的社会生态与邻里结构,探索“留人、留形、留乡愁”的包容性城市更新。
  坚持系统观念,构建科学诊断、精准治理的共建共治新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将人民城市理念深度嵌入城市治理全链条,推动治理效能的系统性跃升。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高基层社区的工作能力,打通城市治理的“神经末梢”。应强化“数智体检”,将治理重心向源头研判前移,通过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技术,精准查找病灶,确定治理重点,实现从“经验决策”向“数据决策”的跨越。还应完善响应闭环,将“接诉即办”与“评价反馈”深度融合。要以群众诉求为起点,推动治理逻辑从“有一办一”向“举一反三、未诉先办”的主动治理延伸,形成“规划—建设—评价—反馈—改进”的良性循环,着力实现城市治理与民心凝聚的同频共振。
  现代化城市建设并非单一领域的专项工程,而是一项统筹空间重构、制度创新与治理变革的系统性工程。面向“十五五”,要把人民城市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在理念深化、制度供给与路径协同上持续发力,建设更具活力与幸福感的现代化人民城市。(摘自《求是》杂志2026年第2期)

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范恒山

  城市治理是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全过程的一项永续性的工作,对城市发展起着根本性和决定性的作用。城市治理重在务实,成在精细,难在持久。在转变观念、将治理摆放在城市工作第一位置的同时,应着力于解决“粗放发展、华而不实”问题,完善城市治理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真正实现城市的高效能治理。综合把握,在实际工作中应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城市治理涉及方方面面,仅仅依赖于某一个方面,不仅会有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之感,也会出现防不胜防、“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漏洞。城市治理需要各方面参与。政府部门作为主导者,不仅要落实责任、创新方式,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还要大力推动其他城市主体,特别是广大市民积极投身城市治理,形成齐抓共管互促的局面。与此同时,要做好统筹协调,推动各治理主体同频共振、高效联动。政府各部门在加强系统谋划统一部署的同时,要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不留灰色地带和模糊空间,并建立起严格的奖惩机制,并持续开展一致性、协同性评估,以此形成有力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打造全社会高度关注、积极参与、协同行动的良好格局。
  完善城市运行法规,明确行业界限,优化政策安排。强化现代技术与城市治理的及时、无缝对接。打造集约统一、数据融合、传输便捷、高效协调的城市数字底座,实现城市全程数字化转型,使数据与智慧手段成为优化政策、落实政策和实施协调治理、精细治理的关键支撑。
  美化城市风貌,构建产业特色,化解安全风险,都需要进行城市格局调整。运用好城市更新政策,结合功能优化、产业转移承接、新区建设等举措对城市“三高”(建筑物密度高、居民小区楼层高、各类人员聚集度高)“三差”地带(社区老、道路窄、环境乱)进行调整与疏解,优化建筑格局、社区规模、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但除非特殊必要,应避免大拆大建、推倒重来,注重用微更新手段美化城市环境,增加温馨元素,强化安全韧性,主要包括小街小巷的特色化、情调性改造,微型休憩场所建设,创意景观塑造等。微更新往往是付小功成大事,更能给市民增加愉悦,给城市带来韵味。
  空间布局、建筑格局、街道分布的调整和楼堂馆所的建设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不可或缺。但这类物理性质手段的治理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根本的。城市良好治理的坚实基础是市民素质和城市精神,唯此才能推动物理手段的科学运用,并基于治理把积极参与和自觉维护有机统一起来。因此,应把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核心内容。强化爱国爱城教育,使广大市民牢固树立荣誉感和责任感,自觉为城市发展添砖加瓦,自觉维护城市的一草一木,自觉抵制危害城市的行为,自觉响应与执行一切有利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使城市物质文明昌盛的同时成为社会道德高地、时代精神前沿。(摘自2026年1月7日《学习时报》;原标题为《城市高效能治理的方向与路径》)

正确理解“人民城市”要厘清三对关系
刘士林

  从理论来源上讲,人民城市既有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基因,也承载着中国共产党建设城市的红色理想。要正确理解“人民城市”的核心要义,关键要厘清人民城市与新型城镇化、现代化人民城市与中国式现代化、人民城市与城市更新这三对关系。
  一是人民城市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人民城市是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新产物,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确立的城市发展总体战略。建设人民城市,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新型城镇化领域的集中体现,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对城市资源要素配置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为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提供了思想武器。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工作中,我国提出要重点解决“三个1亿人”的目标,其中就包括促进1亿“半城市化”人口落户城镇、享受市民待遇。又如上海在人民城市建设中提出的“五个人人”——人人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人人都能有序参与治理、人人都能享有品质生活、人人都能切实感受温度、人人都能拥有归属认同,则进一步提升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人民性”。由此可见,人民城市代表了新型城镇化的更高发展阶段,展示了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美好愿景。
  二是现代化人民城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现代化人民城市是对人民城市的丰富和发展,从字面上看,前者比后者只多了“现代化”三个字,但这不是泛称,而是特指中国式现代化。
  现代化与城镇化的关系十分密切。就我国而言,城镇化被看作是现代化的历史任务、重要引擎、重要载体和必由之路。现代化人民城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是在“城镇化”和“现代化”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独特世界观、价值观、历史观、文明观、民主观、生态观等及其伟大实践,是对世界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中国式现代化被赋予了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
  中国城市的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更是属于人民的城市现代化。如果说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那么现代化人民城市则是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的主体形态。
  三是人民城市与城市更新的关系。在学界讨论中,新型城镇化往往被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主要是城市建设,“下半场”主要是城市更新,后者是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般认为,新型城镇化的“上半场”主要以基建、产业和投资为驱动力,而“下半场”是以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功能体系优化、生活质量改善提高为主要任务。这不仅意味着城市在战略定位、框架体系、重点工作等方面正在发生深刻而全面的变革,也进一步凸显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具体来说,“上半场”大规模的城市建设,主要是“GDP”挂帅,为了发展经济,一些城市把承载着城市文脉、适合老百姓生产生活的老街区改造为金融街、中央商务区,不少项目沦为“形象工程”。新型城镇化进入“下半场”,大拆大建的粗放模式已不再适用,也难以持续,城市更新成为主要内容。城市更新主要以老化的基础设施、功能退化的老建筑、公共服务存在短板的老街巷等为对象,在更新中完成设施迭代、功能升级,充分体现了“投资于人”。
  需要指出的是,与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相一致,我国的城市更新必然是一个需要不断克服各种困难、不断努力的历史进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人民城市理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工作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生活方便不方便,是重要评判标准”的谆谆教诲,既要做好城市的“物理更新”,也要做好城市的“人文更新”,让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摘自2026年1月18日上观网;原标题为《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要走出传统思维惯性》)

人文经济引领城市更新的实践进路
闫娜

  202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工作要“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202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随着我国城市发展从增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以往城市更新所依赖的土地、资本要素驱动模式,难以有效回应城市发展转型需求及社会公众对高品质城市人文空间的迫切期待,亟须构建适配新时代要求的新理念与新范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代化人民城市应当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城市,建设过程中要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人文经济学植根于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价值旨归,通过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共进,拓展了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可持续路径,为城市更新提供了以人文经济为导向的价值逻辑与实践指引。
  人文经济强化了城市更新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是城市发展的价值原则,人文经济将人的发展和精神文化需求置于突出位置,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城市更新的人本和人文导向。人文经济并不是人文要素与经济活动的简单叠加,而是一种“以人为本”深度融合的全新经济形态,它打破了传统经济学将人视为单纯劳动力或消费者的狭隘视角,把人作为具有丰富情感、文化背景和创造力的主体,将人的价值、需求和福祉置于城市更新的核心位置,强调城市更新和发展不仅仅是为了创造物质财富,更要满足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文经济引领的城市更新是一场深刻的范式革命,要求在城市规划与建设、生产与消费、制度与机制等各层面进行系统性的价值重构与人文升维,形成人、文化与经济深度融合、有机统一、互促共生的发展生态,进而引领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制定融合人文价值的评估规划体系。评估规划是城市更新的先导与基础,只有在规划阶段明确人文价值的定位,才能确保更新工作不偏离文化根基、不割裂历史脉络。应强化文化资源的系统普查与价值评估,建立城市文化资源动态台账,将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品牌等文化要素全面纳入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同时,引入文化影响评估机制,在城市更新项目立项前开展专项评估,预判更新行为对区域文化生态、历史文脉的潜在影响,从源头上防范风险。此外,应把人文导向融入规划目标体系,明确文化保护与价值传承的具体指标,如历史风貌保存率、文化空间覆盖率、社区认同感与满意度等,使城市更新真正成为赓续城市文脉、提升发展认同的有力支撑。
  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参与机制。共建共治共享是城市更新进程中凝聚发展共识、整合治理资源、激发内生动力的重要路径。应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居民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搭建规范化、常态化的参与平台,及时应对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需求。特别是充分发挥文化机构与社区文化组织的积极作用,鼓励博物馆、美术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社区文化工作者等多元主体参与城市更新项目的策划、评审与决策。设立社区议事厅,形成社区主体意识,推动居民角色从被动征求意见的对象,转变为共同设计者、参与者与监督者。在重点文化街区或历史片区引入文化策划师制度,设置专职文化策划岗位,统筹推进文化内容植入、历史资源活化与数字场景营造等,彰显城市更新的人文力量。
  实施基于地方人文经济特质的差异化更新策略。以地方文脉与地域特质为核心构筑城市更新的独特竞争力,破除“千城一面”的同质化发展困境。立足不同区域的人文资源、经济禀赋、功能定位与居民需求,量身定制更新方案,把地方的文化底蕴、生态本底、产业特质与人居习惯,有机融入空间再造、功能提升与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将其培育为城市独有的文化资产与核心身份标识。例如,对历史街区,坚持修旧如旧、活化功能;对工业遗存,推动创意转型、文化赋能;对老旧社区,则注重社区记忆、便民服务与文化经济的微融合,通过差异化的更新实践,绘就一域一策、各美其美的城市文明新图景。
  创新以文化价值为引领的系统化投融资模式。构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深度耦合的投融资体系,推动文化价值引领的城市更新项目转化为城市优质经济增长点。一方面,设立城市文化更新专项基金,聚焦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传承、老字号品牌振兴、文化空间可持续运营等核心领域,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与撬动作用。另一方面,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路径,将文创园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具备稳定收益预期的项目纳入市场化试点,引导社会资本以公益化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深度介入城市文化空间的更新改造与长期运营。由此不仅建成精美的城市空间,更培育出能够自主运营、创新传承文化的活力社群,实现城市资产可持续增值与社会效益提升的良性循环。
  构建惠及全民的文化价值回馈与共享机制。文化价值回馈与共享是满足人民生活需求、实现城市更新目标的关键。必须构建完善相关机制,优化文化资源的传播、分配与价值转化路径。保障原住民、老商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等在城市更新中的权益,让城市更新成果惠及文化创造者与传承者。推广文旅收益反哺机制,将部分文创产品销售收入、文旅项目门票收入等按比例注入社区文化发展基金,反哺社区文化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等公共文化服务。建立文化补偿机制,为有关群体提供等量级文化空间置换、文化技能培训、文化岗位就业等多元化支持,保障其文化权益不受损害,实现更具包容性与公平性的城市治理。(摘自2026年1月15日《光明日报》;原标题为《人文经济学视野中的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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