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30日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日至5日上午在太原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及其他有关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审议通过政协十三届山西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6-01-31期

  • 第2026-01-30期

  • 第2026-01-29期

  • 第2026-01-28期

  • 第2026-01-27期

  • 第2026-01-26期

  • 第2026-01-25期

  • 第2026-01-24期

  • 第2026-01-23期

  • 第2026-01-2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