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清宇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第五次亲临山西考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山西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省委带领全省人民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阔步前进。
一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就加强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多次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了力量。
2025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记政治机关第一属性,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文选》《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守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
紧跟省委重大部署推进工作。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制定39项措施,逐项推进落实。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围绕我省“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和初步审查,以多种方式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为本次会议审查规划纲要草案做好准备。
严格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常委会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紧紧围绕省委工作安排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保证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26次,报送工作动态9期。落实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及时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选举省长,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7人次,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组织宪法宣誓9批。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全方位转型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省委批准的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一年来,共审议法规30件,已通过27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38件。
加快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作出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修改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推动通信设施更好适应技术创新和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聚人才、促创新、强产业作用。集中清理明显滞后的7件法规,为深化改革破除制度障碍。
强化适度多元发展法治支撑。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国家和我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法定化。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农作物种子条例、林木种子条例,依法守护“三晋粮仓”。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依法保障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的落实。制定文物保护条例,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修订草案,全面提升我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水平。
筑牢美丽山西建设法治屏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落实“四水四定”原则,修改节约用水条例,推动建设节水型社会。
完善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立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供热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物业管理条例,针对业主关心的车位租赁、维修资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等问题作出规范。修改消防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公共图书馆条例,推进书香山西建设。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平等、生育支持等规定。制定学校安全条例,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治理机制。制定征兵工作条例,修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更好服务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根据相关法律,作出关于确定全省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三、增强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紧紧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确保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5项、执法调研3项、专题调研8项,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8件。
助力扛牢重大使命任务。聚力建设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听取审议新质生产力发展情况报告,检查旅游法及我省旅游条例、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并开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民营经济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情况。聚力深化能源革命,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节约能源法实施情况。聚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检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情况,连续四年检查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对固废污染防治、湿地保护、城乡垃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就发挥山西优势推动晋港晋澳深入交流合作情况开展调研。
加强财政经济工作监督。常态化分析研判全省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审查批准省本级决算,两次作出关于预算调整的决议。深化预算监督改革,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调研农信系统风险防范与处置情况。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常态长效整治的意见建议。同步听取审议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调研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情况,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调研禁毒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听取审议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农业灌溉和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推动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听取审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报告,促进优化资源配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听取审议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管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连续三年检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连续两年围绕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课题研究,持续推动政策法规落实。
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支持代表按照就近就地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定期开展联系人民群众活动。着力推动代表联络站建强用好做实,深入开展“代表进站入点听民情解民忧”主题活动,健全联络站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分级分类处理机制、联络站与驻站代表双向联系机制。召开推进会议,部署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唐登杰批示精神。各级人大代表全年进站8.9万人次,接待群众10.6万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5万条,转办问题1.8万个,反馈办理情况2.4万次。全省1390个代表联络站、3737个代表联络点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意识。突出思想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提升,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9人次,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5次。组织1225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财政经济工作监督,组织462人次围绕31项内容开展专题调研。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177人次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开展“三晋人大代表采风行”,集中采访宣传50人次。统筹组织代表履职活动,定期提供履职所需的信息资料,无固定工资收入代表履职补贴、健康体检等保障措施全部落实。根据代表法要求,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了履职情况。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效。持续完善提出交办、审议办理、沟通反馈机制。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6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其中5个立法项目已经通过,2个已经初审,6个已列入立法规划或计划,其他作为工作重要参考。代表提出的945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其中55件建议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副省长领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服务山西代表团提出9件议案、265件建议,其中7件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
五、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修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优化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常委会会议审议更加充分。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统筹规范基层调研、外出考察、公务接待等工作,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更加务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落实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依法研究处理公民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6件。发挥2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认真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657件次,其中代表转交的51件次,推动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宣传研究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支持媒体做好人大工作新闻报道,加强人民代表报、山西人大网、山西人大杂志等舆论阵地建设。常态化召开法规新闻发布会,开展青少年走进人大机关活动,不断丰富宣传方式。发挥人大工作与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对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阐释。开展同外国地方议会交流,宣介新时代山西发展成就。
加强人大机关建设。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组、分党组的领导,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坚持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按照省委安排,继续做好乡村振兴帮扶、安全生产督导、联系民营企业等工作。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来晋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密切与市县人大联系,举办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履职培训班,召开省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联席会,定期向市级人大常委会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2026年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常委会的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履职、担当尽责,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应有贡献。
一、以提高质量为关键推进立法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数据条例、供销合作社条例,修改开发区条例、公路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修改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围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修改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围绕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动物防疫条例。山西长城资源丰富,常委会将通过立法保护传承好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财富。
二、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做好监督工作。聚焦转型发展重点工作,听取审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有机旱作农业发展、国际友城工作等报告。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听取审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人民陪审员工作等报告,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听取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美丽山西建设目标实施情况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听取审议“八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报告。继续检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三、以“两个联系”为抓手加强代表工作。坚持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等机制,深化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支持“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依法统筹组织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依地域领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继续在推动代表联络站建强用好做实上下功夫,深化“代表进站入点听民情解民忧”活动,完善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机制,召开工作交流会,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推动承办单位建立代表建议答复跟踪落实机制,强化全过程同代表沟通联系。代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即收即办、逐件答复。办好代表履职学习班。加强代表履职宣传。支持保障在晋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按照代表法要求,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扛牢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理论研究、人大信访等工作。加强与市县人大联系协同。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顽强拼搏、真抓实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发有为深化全方位转型,为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