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家风是一个家族或家庭经过数代、数十代人的培育、积淀和传承,形成的品德修养、待人礼节、处世价值理念等文化和道德氛围,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展现出来的风貌风范,是一辈又一辈人处世原则和审美价值取向的结晶以及留给世人的印象和感受。因此,任何一个家族或家庭的家风的形成,都与这个家族或家庭的发展历史有着紧密的联系。
静升王氏家风的形成,发轫于始祖王实。他留传给后代的勤劳、俭朴、实诚、为善的家风,既是王氏家风的发端,也是王氏家族后来一步步发展壮大并恒昌500年的基石。
元大德七年农历八月初六(1303年9月17日)夜,山西平阳(今临汾市)发生了8级大地震,震中就在与灵石县只有一县之隔的今洪洞县最北端的赵城镇。这次地震是我国有史料记载的第一次8级大地震。据有关资料记载,地震造成的损失非常惨重,震中周边“民居官舍化为乌有”,“坏房十万计”,死亡人数达到27.8万,75公里内,平均三人中就有一人遇难。
据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王氏族谱》原序记载,“王氏鼻祖讳实,世居灵石县禹门外小水村,即今夏门镇南沟营村(现名沟峪滩)”。小水村坐落于雀鼠谷南段汾河西岸,背靠大山,面临汾河,距离震中赵城只有约60公里,由于地震造成了严重的山体滑坡,堰塞成湖,所以村中居民罹难者众多,王实与三位兄长王忠、王诚、王信及其家人幸免于难,遂各奔东西,以求活命。王实带着妻儿四处流浪近十年后,最终于元皇庆年间(1312—1313)选择在民风淳朴的静升镇村西的一处废弃土窑洞中安下身来。
有了安身之所以后,农忙时节,王实为人打工扛活儿;农闲的时候,田里没活儿干了,王实就自己做豆腐、卖豆腐补贴家用。
王实生性勤劳俭朴,为人厚道,他给别人扛活儿,从不偷懒耍奸,总是早出晚归,特别舍得卖力气,因此,雇主常常用较高的工钱雇他干活。他做豆腐、卖豆腐,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敦厚善良的品德,使他很快就在人地两生但民风淳朴的静升镇站住了脚。
王实心地善良,乐于助人。遇到乡亲们有事,他总是主动帮助。他自己的生活过得很苦,却常常怜悯他人衣食不足。他认为“好坟地不如好心地”,人只要心地善良,就会得到老天爷的保佑。凭着这种勤劳俭朴和敦厚善良的品格,王实开创了静升王氏的基业,并创立了王氏家族以“善”为基石的家风。
虽然如此,但由于王家初到静升的50年间,正值元朝末期,政治腐败,各级官吏竭力搜刮民财,导致社会动荡,民不聊生。王实的子孙们家境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基本上一直依靠租种别人的土地,在动荡不安的环境中艰难度日。
1368年明朝建立。经历了多年的战乱,国家伤痕累累、百废待兴,为了尽快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家的元气,明太祖朱元璋推行了一系列包含鼓励百姓垦荒在内的有利于百姓休养生息的政策。王氏第三世王温甫抓住时机,将已结婚分家另过的儿子们都召唤回来,组建成大家庭。全家人拧成一股绳,发扬先祖王实创立的勤劳家风,大力垦荒。经过几年的夙兴夜寐,手足胼胝,开垦了大量荒田,使王家一下子由雇农转变为自耕农。
这个阶段,王家人深刻体会到“上阵亲兄弟,打仗父子兵”的道理,明白了大家庭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的优越性,并由此产生了热爱大家庭的观念,强化了“孝老爱亲,兄友弟恭,妯娌和睦,风雨同舟”的家风。这为后来王家人浓厚的家族观念奠定了基础。
由雇农变为自耕农以后,家境有了好转的王家第四世——王思问兄弟七人,便开始让子侄们进入村塾读书,希望他们中的优秀者能够由此步入仕途,从而改变家族的社会地位。耕读家风在王氏家族开始形成。
王氏家族走上营商之路,始于明代初期到中期。
明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攻取大都(今北京市),把元朝统治者驱逐到长城以北。
但元顺帝退出长城之后,其统治机构(史称北元朝廷)还完整存在,残余兵力仍号称百万。他们长期驻扎在近塞地区,想要伺机打回塞内,重返故都。直至30多年之后的明建文四年(1402),北元才最终灭亡。
作为一个政权,元朝虽然已不复存在了,但位于蒙古高原西部的瓦剌和位于东部蒙古的鞑靼等部,仍不时南下骚扰明朝边境。从洪武二年(1369)到永乐二十二年(1424)的50多年间,明太祖朱元璋与明成祖朱棣先后13次征伐漠北,并从长城最东边的辽东镇至最西边的甘肃镇,先后设立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偏头、延绥、固原、宁夏、甘肃等九个军事重镇,史称“九边”,形成了一条面向北方的防御线。
在九边各镇,朝廷都委派了总兵官、巡抚,镇之上还设了总督。这些官吏统领的兵力,少的时候有几十万,最多的时候有百万以上。据确切的统计资料显示,永乐年间(1403—1424),驻守九边的官军为86万人,另外,还有战马34万匹。
为了解决庞大驻军的粮草问题,明王朝采取了多种措施。一开始,朝廷在北方沿边地区“设卫分军屯田”,屯田军士,在辽阔的九边地区开荒种田,且耕且守。但这项制度实行没多久,就因为环境恶劣和劳动艰苦,出现了卫所军和屯军大量逃亡的情况。
洪武四年(1371),明廷开始进行征调“民运粮”供应边镇军饷的尝试。其具体做法是:靠近京师和各边镇的北直隶(明代直隶京师的地区)、河南、山东、山西、陕西五省的农民,在大户或粮长的组织下,将各自应交的税粮,以实物或折银的形式征集起来,并由他们自己负责,运送至九边十三镇充作军饷。此时,王家已经是村里的“大户”,而且其四世祖王思问被推选为村里的义官粮长,因此,王家便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民运粮”队伍的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
后来,随着军屯数目逐年减少,“民运粮”的数量便相应地逐渐增加。当时,“民运粮”的运输费用很高,据有关资料显示,包括灵石县在内的平阳府所属各县,“秋粮当输入大同、天镇诸卫,道里一千里”,不仅道路遥远,而且,一石“民运粮”,运输费用在最高时折合到六石到七石粮食的价格。为此,“民苦挽运(运输),负欠累年”。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开始尝试把征粮改为折征物或折银的办法。不料,这个办法实施不久,就引发了北部边镇“有银无粮”、粮价飞涨的情况。明廷又不得不寻求其他补救军饷的办法。于是,在洪武二十八年(1395),朝廷出台了“盐法边计,相辅而行”的“开中制”。
“开中制”的具体实施方法是:官府出榜招商,应招商人把米粮等物资运到指定的九镇边仓后,各边仓发给商人收到粮草的证明——“仓钞”,商人持“仓钞”到指定的盐运司或盐课提举司换领盐引——即贩盐许可证。然后,再持盐引到盐场按盐引上载明的数量领上盐,运到指定的售盐地区销售。
由于盐是专卖品,利润丰厚,为此,商人们便“皆争趋之”。王家本来就是“民运粮”的主力,拥有现成的运粮车辆和人马,于是,他们顺势而为,成为平阳府最早的开中商人之一,因而也是“开中法”最早的受益者。加之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王氏五世祖王彦通,六世祖王贤、王颜以及七世祖王演,先后都担任过静升里的义官粮长,到正统三年(1438)的时候,王演还担任了灵石县瑞石所的大使,负责仓廪税务工作。这促使王氏家族逐步发展为平阳府开中盐商中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 (末完待续)
杨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