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晋城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聚集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食品”和侵害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
晋城市城区军冠服装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0年12月17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伊兰波(泉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配合下,对晋城市城区新市西街军冠服装店检查,当场查获标示为“Ilanrpiovm”的549件服装为侵权商品,吊牌价合计37.1936万元。因涉嫌刑事犯罪,根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2021年1月12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晋城市鑫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案
2021年10月13日,晋城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晋城市鑫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用的电梯检验报告已超期,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整改。2021年10月25日复查时,当事人未能完成整改,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晋城市城区女人花美容院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及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年7月6日,晋城市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对晋城市城区女人花美容院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芳朵圣雅小蓝瓶原液”“冬木古雨活泉火山能量嫩白面膜”等商品均超过使用期限,上述商品货值金额为750元。当事人于2022年5月7日在美团发布高科技仪器减肥一个月(减重5-8斤)及减肥前后使用效果对比图等文字图片内容。广告费用53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并处罚款1.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晋城市海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液体石蜡、洗油案
2022年5月,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接泽州县公安局案件线索,称晋城市海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柴油。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液体石蜡3个批次与洗油1个批次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构成销售不合格液体石蜡、洗油的行为。该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
泽州县大东沟镇曹景程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系列汾酒案
2022年1月,泽州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人员对泽州县大东沟镇曹景程烟酒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系列汾酒经打假办工作人员鉴定属于商标侵权产品,货值金额为58650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作出没收侵权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苏某某等6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
2022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高平市市场监管局和高平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发现苏某某等6人经营的夫妻保健品店违规销售美国伟哥、特效伟哥、二度春等产品,现场查扣各类保健品157种,共计841盒,其中多种性保健品标识不全,且未办理相关证照。经检验,上述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西地那非,定性为有毒有害食品。苏某某等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高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系列案移送高平市公安局。
高平市鑫福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经营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5月31日,高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平市鑫福旺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货架上摆放有“活该果味砂质糖、粑粑糖”等产品的外包装有“含VC前30秒绝对激烈坚持住!”等色情、低俗字眼,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且字体较大,位置、字形突出。当事人在进货采购食品时未查验所有供货商经营资质及所采购产品的标签内容。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阳城县凤城镇艾之阳养生馆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案
2022年6月22日,阳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对阳城县凤城镇艾之阳养生馆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微信群“阳城艾之阳艾灸养生馆”发的两个视频中有“九味山参散使用一个月之后,原来多年的胃反酸得到改善,特别开心”等表述。“九味山参散”产品类别是固体饮料,属于普通食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陵川县御烧阁蛋糕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2022年6月8日,陵川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对微信商家店AA御烧阁蛋糕地标店检查发现,在该店裱花间货架上有包装标示为装饰金箔和装饰仿真金珠等产品。当事人制售的添加有装饰金箔的涉案蛋糕销售金额270元。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沁水县端氏镇天一手机合作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
2022年5月30日,沁水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沁水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称端氏镇天一手机合作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已被检察院收缴。经检查,当事人既销售手机,又是中国联通的营业网店,2020年初到2021年7月,该店营业员代办联通业务过程中,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到店办理业务客户的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发送到“京东7元 赢天下赢”“抖音拉新”等多个微信群内进行出售,注册京东、抖音等互联网账号,从中获利9168元。鉴于当事人违法所得已经被检察院予以没收,该局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4176元的行政处罚。
冯永涛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