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晋闻

太原市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限

  本报讯(记者秦昕)12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截止日期由原2022年12月20日调整为2023年1月20日;缴费截止日期从2022年12月25日调整为2023年1月25日。延长期内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变。为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期限公平性,在本次延期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待遇享受期统一规定为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居民如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完成参保缴费并已发生医药费用,按规定予以补报。参保缴费时间节点的认定以税务部门征收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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