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襄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查处一起违法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案件。 当事人擅自将“威尔斯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在门头、商品展示区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之规定,为维护商标使用市场秩序,襄汾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对其违规使用商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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