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市监论坛

阳泉市落实“双减”政策工作情况、问题研判及对策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双减”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和指示精神,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部署,深入调查研究,迅速开展行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双减”政策稳步实施。

一、“双减”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印发了《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双减”工作的通知》,组织广告、网络监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信用监管、执法稽查、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执法队等11个科室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确定由广告科牵头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各科室、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区局开展“双减”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强化广告监测,严厉打击校外培训广告违法行为。“双减”工作开展以来,重点抓好“双减”工作广告管控有关事项的落实。截至目前,市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93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95户,清理规范校外培训广告牌匾、互联网广告182条次,立案3起,罚没款1.4万元。
  三是加强价格巡查,有力整治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查处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已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的部门,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行为。目前,市局对7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对个别校外机构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和提醒告诫,暂未发现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是规范合同文本,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教育局推进校外培训服务机构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GF—2020—2604)32户次,检查教育培训类合同130份,约谈相关企业31户次,办案3起,罚没款0.25万元,编写格式条款点评意见1条。

二、“双减”政策落实的问题研判

  “双减”政策的颁布并实施代表着我国对于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治理从单一的学校治理或校外治理走向校内、校外双向治理,是触及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家庭等多方利益的教育改革,是对学校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格局的调整和优化,涉及到多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调整。“双减”背景下,学校、教师、学生和家庭面临着新的挑战,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难以满足,教师缺乏有效的工具提升作业设计水平,高质量的教学资源短缺等。同时,也在市场监管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倒闭速度快、退费难。去年以来,市局受理了多起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倒闭不予退费的舆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诱导家长超前消费,提前透支学费收入,是家长退费困难的主要原因。表面来看,家长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倒闭而无法获得学费退款这一现象是由“双减”政策的实施直接造成的,实际上,其根本原因在于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为实现资本化运作滥用预付费模式,为扩大业务范围提前转移学费挪作他用,导致在资金链断裂时出现家长挤兑学费的情况。随着互联网模式在教育培训行业的兴起,为了抢占更多市场份额,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往往轻视现金储备,将学费收入提前用于扩大经营范围。同时,为了增加客户粘性,减少客户流失,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利用阶梯优惠方式诱导家长签订长期培训协议并支付高额培训费用。在无序扩张中,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如果发生资金链断裂,则会造成家长集中退还学费时出现履约困难的问题。
  (二)教育培训需求比较旺盛、隐性培训产生。大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关停、转型与限制,并没有削减家长补课需求,家长由于担心孩子落后、在应对考试中处于不利地位催生“隐形补课”“变相补课”“校内补课”等现象。个别无办学资质的个人利用住宅等场所擅自组织学科培训。在考试招生选拔制度没有根本性变化、家长的教育理念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的环境中,学校无法补课且校外无处补课的情况下,家长产生了新的教育焦虑,导致家政补课、一对一补课、转换场所补课、家庭联合式补课等现象的产生,补课行为也就无法避免。
  (三)教培从业人员失业导致潜在社会隐患。“双减”政策实施中,有关政策与社会现实的良性互动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组织和机构尚未形成合力消化人力资源市场上富余的教育培训机构失业人员的空间,为失业与再就业之间的冲突、良性就业市场的形成埋下了隐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快速倒闭、转设、业务转型引发从业人员失业,对就业市场、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程度的压力。
  (四)“双减”监管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机制不够健全。“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市局采取了指导、规劝、禁止、行政处罚等多种行政举措对教育培训类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但针对一些校外兴趣辅导班发布的广告,比如游泳、舞蹈、书法等利用假期对中小学生开展兴趣爱好培训的广告,《广告法》中针对此类广告发布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在日常监管中,各地区针对此类广告的监管尺度不一,缺乏统一的标准,给日常监管带来较大的困扰。同时,伴随自媒体广告的不断涌现和发展,现有的广告监测体系和监测设备,不足以满足广告监测监管工作的需要。“双减”监管工作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尚未建立,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联合监管存在不同步、不及时、不规范等情形,亟需构建“双减”工作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双减”政策落实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关停风险预警监管机制。教育、市场监管、税务、人社、金融、审计等部门应该联合,建立健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关停的风险预警、管理、干预机制。以县区为单位,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运营、债务、服务对象情况等进行系统排查与追踪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关停风险,通过传统媒体、现代媒体、监管平台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对于正在出现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关停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发现即介入,监管其财务变化、债务清偿等活动,优先退还家长所交教育培训费用;对于已经关停但未退还家长所交学费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对其负责人进行经济、税务、信用、消费状况进行调查,如果确认存在转移资金、隐瞒资金、恶意欠债、拒不退费等行为,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二)建立校外教育培训监测以及家庭教育服务机制。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核查机制,对教育培训的业务范围、行业资质、从业人员、教育模式等面向社会公布,便于家长选择合适的教育培训机构。坚持教育公益性,对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和行为进行监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建设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平台,基于学科、领域、层次、业务等类别区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行为,便于家长和学生选择合适的教育培训。在学校、社区、政府部门建立监测网络,健全违规教育培训行为反馈渠道,构建12315投诉举报、随手拍、舆情处置等相结合的全方位举报受理通道,坚决查处隐形变异培训,一方面从经济上加重处罚力度,增加违规培训行为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违规教育培训行为,将违规行为处罚计入教育培训机构信用体系,增加违规培训行为的成本。妇联、社区、教育等部门加强协作,尽快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体系,积极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针对性指导解决家庭教育的困惑,提升家庭教育质量。
  (三)建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合理分流、充分就业的机制。人社、教育、市场监管、发改、公安等部门相互协作,建立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专门就业平台,引导有关企业、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双向对接,解决再就业过程中的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为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再就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信息服务,开展就业新技能培训,化解大量人员迅速失业产生的就业压力。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建设中,吸纳教育培训机构中需要重新就业的从业人员,引导其到合适岗位就业。还可以挖掘学校教育服务供给中的岗位需求,采用临时聘用、购买服务等方式,让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校外培训机构教师进入学校就业,开展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等工作,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减轻学校教师的课后教育服务负担。
  (四)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统一治理与因地制宜相结合推进政策落实。从国家层面加强“双减”法律、法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双减”工作目前面临的法律、法规支持不足的问题,做到有效落实“双减”工作有法可依、执法有据。从政府层面加强“双减”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社、城管、市场监管、民政、妇联等多部门组成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联合监管。要加大公益性学习支撑体系建设,教育、财政、发改等多部门联合、大中小学协作、政府和社会有关机构合作,加强公益性学习平台、数据库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提供,以使不同家庭子女都能接触并使用公益性学习资源,保证资源共享与教育公平。政府、专家、地方联合,边实践边提炼“双减”政策实施的地方典型案例、经验,分析形成示范效应,确保“双减”工作切实取得实效。(作者:阳泉市市场监管局 曲武军 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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