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1月18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我省下拨第二期职工电子消费券专项补助资金,总额1亿元。
此次下拨的专项补助资金,在继续支持特别困难的小微企业工会为职工发放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的基础上,可对乡镇(街道)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进行补助,支持为货车司机、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家政服务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会员发放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让他们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同时,对其他特殊困难的企业,工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经费补助,并鼓励企业工会积极争取行政支持给予配套补助。
省总工会要求,各市总工会要将职工一次性电子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与“送温暖”活动一体推进,努力将工作推进到各类企事业单位,落实到职工群众身上。鼓励各市总工会按照省总工会补助资金1:1比例进行配套,对下级工会进行补助。各市总可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补助资金分配使用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