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已在我省落地,先在晋城市开展试点后在全省推开。1月9日,省人社厅就个人养老金如何开户、缴费和领取等问题,向广大群众推出一份特别“指南”。其中,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市民王女士说:“我闲暇时间经常在银行购买金融产品,用来做理财,此次政府推出的个人养老金政策,我研究了很长一段时间,感觉和购买银行金融产品一样没太大区别。”
对于王女士的疑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单来说,参加个人养老金是在享受国家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增加的补充养老保障渠道,对参保人来说是多了一份养老收入。与一般金融产品相比,个人养老金产品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四个属性,从而更好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此外,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产品。
那么,个人养老金如何开户、缴费和领取?
该负责人介绍,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除此之外,还要开设一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为每年12000元,国家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上限。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阶段,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领取,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归集到本人社会保障卡。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王女士说:“只要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无论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有资格购买个人养老金。那么,是不是只有高收入群体、有闲钱的群体,才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呢?”
该负责人解释说,其实不然。目前,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没有缴费下限的规定,也没有缴费年限的规定。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所以,存多少钱、怎么存、怎么投资,完全根据个人情况和意愿决定。今年存了,不一定明年要存;今年存得少,明年可以多存一点。参加方式十分灵活,满足条件的个人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购买。
事实上,为广大群众,特别是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更灵活的养老保险服务,正是养老金融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刚试点了一个月我就买了,这种产品投保起点低、缴费灵活、收益有保障,太适合我们这些工作不太稳定的人了。”在采访中,2022年9月就已经购买了该产品的小李告诉记者,他在太原开了一家修车铺,收入不是很稳定,虽然自己缴纳了基本社保,但仍然担心不能满足退休后的养老需求。
省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养老金不仅是适用于灵活就业等新业态人员,其普惠性也适用于所有人群。在全省推广专属产品,为个人养老提供更完善的养老服务。今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将突出普惠性,以销售成本最小化实现客户利益最大化,不断提升险种覆盖面和优化参保人群结构,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人群,带给人民群众更美好的养老生活。
本报记者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