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为加快推进养老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山西首次开展民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2月22日,全省(第一批)四级、五级民办养老机构综合评价现场考察工作在并正式启动。届时,将对全省11市申报评定四级、五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开展现场考察打分,并对申报三级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抽查。
据介绍,养老机构评定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5个等级,有效期3年。经下发评定通知、机构自评、向相应县(区、市)民政局申请、民政部门初审,评定机构综合评价(包括现场评价、书面评价和社会评价等),评定委员会审核初步评定意见并确定评定等级、公示评定结果等环节,最终,民政部门确认养老机构评定等级、发布公告,向通过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送达评定结果通知书,并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