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6版:市场监管

强监管优服务 保安全促发展

——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监管助推经济发展纪实

  •   2022年,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坚决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切实把党委和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视和关怀转化为保障群众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具体行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重落实 强化工作部署

      全力服务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一是签署了《太忻经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盟公约》,标志着我省第一个跨市级消费维权组织联盟正式成立。二是建立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标准化合作机制。与太原市局签署了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标准化合作备忘录,并召开第一次标准化合作协调会议,将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已发布的31项地方标准和太原市局已发布的14项地方标准共性领域方面实现互认,对后续发布的共性地方标准也纳入互认范围,为太忻经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标准支撑。三是建立综合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协同机制。与太原市局签署了太忻经济一体化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合作备忘录,就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统筹协调、清单管理、调研合作等五个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四是初步达成广告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就公益广告发展、乡村振兴广告扶贫、广告与文旅相融合、广告产业园区、IP打造、汾河奖设计大赛、人才培养等内容达成了初步战略合作协议。五是建立太忻经济一体化知识产权共享和互认机制。初步达成了“三共享一互认”意向,即专利代理机构名录共享、知识产权人才库共享、维权援助机构目录共享和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结果互认。
      精准施策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总仓管理制度,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内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守牢疫情防控阵地,有力维护和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忻州城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初期,针对社会关切,多轮次对保供单位、防护物资储备使用单位、供餐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为稳定价格、保障供应、安定民心持续发力。确定57家保供药店,累计服务保障城乡居民10万余人次,配送75万余盒药品。市局主要负责人受市委、市政府重托,下沉防疫第一线与疫区群众同吃同住同工作,分类管控,保障民生,高质量完成了三个社区和四个行政村的包联工作任务。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面对群众严重缺少退烧药的问题,积极协调多家本土药品经营企业,紧急调拨42万片布洛芬片免费发放给人民群众,赢得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保安全 守牢监管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和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全年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276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0条,整改率100%,抽检食品11628批次,发现不合格272批次,不合格率2.34%;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809件,结案率100%。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了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出台了《2022年忻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四是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初步评选出27家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忻州市2022年度餐饮服务规范经营单位”进行表扬推广,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
      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一是制定《2022年全市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2022年全市药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对“一 退两抗”药品、中药饮片、疫苗、特殊药品、医保高值药品等高风险品种实施重点监管。二是组织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药品零售企业合规性、电子处方服务试点工作、互联网销售药品以及执业药师“挂证”等各类专项检查。三是以市级医院、民营医院、新开办药店为重点,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摸底排查,将排查到的566条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四是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查办案件145件,罚没款91.39万元。案件总数、罚没款增长率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前三。五是加强药物安全性监测,2022年以来全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4768份,药物滥用调查表55份。
      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2022年制定下发《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集中行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等集中行动。督导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抽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责成当地监管部门督促企业整改,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工作,全年抽样汽油150个批次、柴油158个批次、尿素73个批次、钢筋10批次、水泥8批次、砖6批次。开展法兰产品风险监测工作,共抽取样品30批次。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排查危险化学品风险流通企业41家,抽查企业28家,抽检58个批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以防爆电气、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电线电缆、化肥产品等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等。

    优服务 推动经济发展

      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发布了4项山西省地方标准,立项了2项山西省地方标准,1项农业行业标准已通过技术审查,发布了10项市级地方标准。开展河曲海红果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忻府区奶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云中河房车露营地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山西金瑞高压环件法兰锻造标准化试点4个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创建;新成立了乡村建设和林草2个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深入开展企业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完善组织机构,成为全省首家市县两级成立知识产权局的地级市,获得省市场监管局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在全省首批成立市、县两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和工作站,首家挂牌成立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年全市申请商标1448件,授权1397件,有效商标拥有量12995件,有效商标拥有量大幅增加,比上年增长11.2%;全市专利获得授权478件(其中发明专利37件,实用新型专利329件,外观设计专利112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339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比上年增长3.0%;新获批地理表证明商标4件,超过前三年的总和。
      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纳入忻州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全力服务中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压实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开展第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全力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27家企业成为全市“山西精品”公用品牌重点培育企业。
      稳步推进民生计量工作。2022年新建完成涉及粮食、核酸检测、医疗、机械加工等领域12项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涉及民生领域的加油机、眼镜店、大型超市和集贸市场监督管理和计量检定服务更加规范化。全市29家大型集贸市场实现了公平秤配备,经营户在用电子计价秤、台秤检定率达到98%,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逐年增多,全年自我承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327家。
      全力推动个体工商户主体倍增。全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210701户,较上年净增47497户,增长率为29.10%。深入开展政银企合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忻州市分行组织实施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工程,全市组织开展了13次金融服务支持个体工商户推介会,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投放贷款42909笔,共计6.64亿元。
      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一是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签订承诺书、现场讲解政策和解答咨询等方式,与经营者、消费者携手共营放心消费环境;二是以3·15消费者权益日和创文为契机,充分发挥沿街商铺LED显示屏作用,大力宣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主题内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育示范店工作,9家珠宝企业被省放心消费创建办命名为“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单位”。

    强监管 关注重点领域

      加强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开展了煤炭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局煤炭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深入开展了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水电气暖等重点领域,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等行为进行查处,全市共检查水电气暖领域涉企收费单位303家,查办案件29起,累计责令退还多收企业费用107.85万元。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组织开展了“电商点亮”行动,规范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落实“亮照、亮证、亮规则”。约谈美团等平台,督促守法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采取书面检查、线上核查、线下指导的方式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积极引导网络市场健康发展。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364人,监督检查网站、网店865个,微信公众号146个,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174个。
      加强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开展化肥打假专项行动,对4家涉嫌销售不合格化肥的经销商进行了立案查处,查获不合格化肥42吨,涉案金额27.8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家。二是推动互联网广告实时监管,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全年共监测互联网广告670917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28条。查办违法广告案件41起,罚没款41.67万元。三是开展了计量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对113家加油站、55家国有粮库、粮油购销店、131家超市(商店)进行了检查。四是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农村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犬只经营行为、合同整治等行动。

    王瑞 王晓敏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3-14期

    • 第2023-03-09期

    • 第2023-03-07期

    • 第2023-03-02期

    • 第2023-02-28期

    • 第2023-02-23期

    • 第2023-02-21期

    • 第2023-02-16期

    • 第2023-02-14期

    • 第2023-02-09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