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0版:市场监管

让人民群众在消费环境建设中有诚信感 公平感 幸福感

——运城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展望

  •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是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的一项综合而长期的工作,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交易监管、合同行政监管和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者永恒的工作。今年,运城市市场监管局的主要工作思路为:开展一次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宣传活动,组织一次高标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业务培训,创建一批全领域县、市级“诚信运城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倡导一批“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推广规范行业领域合同示范文本运用,打击一批违法使用“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专业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农贸市场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消费环境建设中有诚信感、有公平感、有幸福感。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营造安全消费环境

      围绕“五个放心”、一个基础、六个承诺、五个制度等内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行业和放心消费创建示范街(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行“1+X”考核评价办法。“1”为“放心消费创建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创建示范对象,主要内容包括亮证(照)经营、质量安全、明码标价、公平计量、投诉处理、服务情况、监督检查等七个方面;“X”为“放心消费创建补充要求”,主要针对不同类型创建对象分别明确的具体要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对象的培育、审核、评估和认定,按照通用标准与补充要求相结合的方式实施。
      倡导“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激活市场消费潜力,提高经营者的诚信理念。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应当建立《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应当公开展示“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应当制定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流程和相关说明等制度,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明示。鼓励承诺七日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建立七日无理由退货首问责任制度。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企业建立先行赔付制度。鼓励同品牌连锁企业实行异地同品牌连锁店退货,实行动态管理。在消费体验、社会监督、市场监管、消费投诉等动态监督过程中,对因不履行承诺或停止营业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由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停止其使用“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并公示。
      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打击格式合同“霸王”条款,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合同无处不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信用社会的建设,合同发挥的作用愈加重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合同行政监管工作,倡导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按照“指导整改、推动规范、加强监督”的原则,开展对公用事业(水、电、气、暖)、校外培训、房地产销售、汽车销售、网络交易、婚礼庆典、通讯、健身、养老服务、旅游、装饰装修等14个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对每一个领域和行业,开展调研座谈、行政约谈、立案查处,主要查处“此卡一经办理,不予退换”“门票一经售出,不退改票”“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遗失概不负责;如有人身伤害,本公司不负责任;如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等”等霸王条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充分借助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提高合同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不公平格式条款有效整改,督促经营者重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增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引导社会共同关注消费公平问题,让消费者能够放心消费、畅享消费。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发挥局际联席会议作用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有关专业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一批消费维权及违法合同典型案例。有关专业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合同行政监管的一种手段。
      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等异常情况的,视情采取制作现场笔录、初步提取证据、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活动、督促当事人整改等相应监管措施。责令停止违法与督促整改可以视情采取书面、口头、移动执法设备打印等具体方式。现场检查情况,包括发现问题、处置措施及整改情况等,记录于相应检查表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检查对象在相应检查表的当事人栏目中签字盖章,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汇总各个检查事项检查情况,讨论确认检查表中的相关检查结果,并由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检查中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已视情依法采取行政告诫、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后续仍需跟进处置的,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同时应及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移交给负责日常监管的业务机构,需立案调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初步固定证据,移送办案机构依法查处。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执法办案人员来完成年度案件办理任务。
      积极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作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联系,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探讨解决消费维权“堵点”“痛点”问题的方法途径,切实将消费维权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共治要求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同各部门、各行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加快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同各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座谈、行政调解、行政约谈等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依法依规源头化解消费纠纷矛盾,减轻消费者维权成本和负担,提高维权效能;关注群体性投诉、举报维权,关注职责相关联的投诉、举报维权,关注热点、焦点问题投诉、举报维权,积极探索区域性、社会关注度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加大对消费者关切痛恨违法行为的重拳打击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提高执法力度。

    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新发展格局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运城市市场监管局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树牢“执法为民、服务惠民”理念,坚持“讲政治、优监管、保安全、提效能、强队伍、促发展”工作思路,聚焦一个优化,锚定两个创建,突出三个发力,强化四个提升,夯实五个保障,服务大局、锐意进取,守正创新、狠抓落实,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现代化水平,为加快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内容,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不断丰富完善入企帮扶、一站式服务等各项实际工作,确保政策礼包全面覆盖、直达快享;提升市场秩序监管能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活动,以“三品一特”为监管重点,强化“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高标准打造“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推广“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切实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
      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用足用好知识产权创新发展若干激励措施,以市政府和省局签署的强市合作会商议定书为契机,积极争取“山西省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落户运城,做好“万荣苹果”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盐湖区、万荣县抓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试点工作,引导企业聚焦运城优势产业、特色农产品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大科技攻关、科技创新投入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全面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开展“运城品牌五五行动”,发挥“一站式”服务集成效应,强力推进万荣苹果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运汽车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
      紧紧锚定“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两项重点任务,立足运城农产品丰富、特色产业多样、电商氛围浓厚等优势,围绕“创环境、促发展、强监管、优服务”总目标,建立适应新时期网络市场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服务机制,从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和服务经验;开展食品生产“入企进坊”帮扶行动,创建10家“食品安全示范超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力争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
      一锤接着一锤敲,一项接着一项干。政贵有恒,实干兴邦。千招万招,不抓落实都是虚招。千忙万忙,落而不实都是白忙。全系统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眼前做起,从身边干起,将每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赢得先机和主动,在抓落实中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做好民生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维护每一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根本遵循。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离不开安全放心的日常生活消费。消费环境如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护消费者是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任务,运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以行动践行使命,以作为履行职责。

    本报记者秦昕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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