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外卖”到“放心肉菜”,随着国民消费理念日益升级,老百姓对美食的要求不断提高,吃得健康、吃得放心,对老百姓来说是“天大的事”。尤其是近年来网购餐饮,极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容易出现的问题也不少,各类消费纠纷也在逐渐增加。如何保障市民网购餐饮安全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今年3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新的《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市民网购餐饮安全。
“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属无效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商家将“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当成潜规则,自己寄出的商品是完好的,但送达后被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以此为由要求退货。所以,商家想通过在快递签收环节让消费者仔细检查确认,避免快递环节造成商品破损的责任转移到自己头上。
市民王先生说:“我就是一名网购达人,现实中经常网购,所遭遇的事千奇百怪,尤其是我在快递站签收快递,结果到家后发现商品有问题,要求退货时,大部分商家都能给退了,但部分商家明确告知我,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这让我很是无奈。签收只是意味着快递送达到了我手上,很多商品还来不及拆封,根本就无法确认是否完好无损、质量是否达标。而且,现在的网购普遍采取快递柜、代收点投放的模式,上门投递的相对较少,很多网购商品在我还没有核验甚至没有拿到时,快递就已经完成了签收。”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签收即视为商品质量合格”的格式条款无效。也就是说,商家以消费者“已经签收等同于质量没有问题”为由拒绝退货,闹到法院去,法院不会予以支持。
外卖食品包装没有封签可拒收
日前,记者在一家小饭店吃饭的时候,看见老板正在打包餐盒,正值外卖早餐的高峰时段,该店门口围着多名外卖小哥等着取餐。记者注意到,店门口放着一个保温箱,打包好的外卖整齐放置在保温箱中,且每一份都贴上了外卖封签。
正在等候取餐的外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绝大多数商家都能自觉使用外卖封签,即使是一些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也主动贴上了外卖封签。这对于消费者来说,贴有封签的外卖更加放心。”
从今年3月1日起,我省实施新的《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市民网购餐饮安全。其中,第十四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推广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食品包装上使用餐食封签;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餐食封签的权利,对未使用封签或者封签损毁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接收。
据记者了解,“外卖封签”是指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作为“外卖封签”。
第三方平台须做好“把关人”
据业内人士透露,“黑作坊”“苍蝇馆”频现,源头在线下,根子在平台。治理网络订餐乱象,还需第三方平台做好“把关人”角色。
我省实施的《山西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支持、推广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或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时公开食品加工视频提供技术支持。
这里的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指在网络餐饮服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规则、信息发布等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提供者。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交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依法进行审查,如实登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通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配合执行。
本报记者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