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

提升消费品质 推动消费升级 提振消费信心 释放消费潜力

——省市场监管局举行“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

  提升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开展“铁拳”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聚力保供稳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3月14日,省市场监管局举行“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专题新闻发布会,相关处室负责人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介绍了年度重点任务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制度为抓手,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以消费环境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消费纠纷维权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制度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二是强化“大市场、大监管、大消保”理念,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消费纠纷联动处置机制。三是建立投诉举报信息发布机制。每月发布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暨消费提示,加强了消费引导,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成立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技术专家组,以标准引领规范、提升全省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创建等工作。
  消费维权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全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活动,全省有12385家企业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无理由退货数量约41.64万件,退货金额5785.18万元。二是持续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不断加强ODR机制建设。全省有3062家经营者入驻12315平台在线解决消费纠纷,大大缩减了投诉环节,降低了维权成本,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维权组织积极能动作用,持续提升化解纠纷能力,全省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011个,全年度调解消费纠纷约1.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69.06万元。
  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12315工作机构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3.6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00万元。
  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成效显著。一是不断丰富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内容和形式,积极推进“山西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活动”,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全省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000余家。二是指导全省11市117个县健全完善市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消费维权工作通报机制,为相关部门制定消费政策和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了决策参考。三是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商相关行政机关、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建立信息共享、重大纠纷联处等机制,形成行政监管与社会监督有效互补的协同格局。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

  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已在全省范围内连续三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福祉。
  3月9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了工作分工,制定了行动时间表;在晋城组织召开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工作部署会,明确今年将聚焦十个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开展行动,包括食品中非法添加降糖降压降脂等物质;假冒伪劣化肥;刷单炒信等虚构交易;“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劣质燃气具;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和使用未登记电梯;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掺杂掺假酒类及食醋;不合格成品油。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多方汇集违法线索,提高对违法行为精准打击能力。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于情节轻微、危害较小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罚、轻违免罚,广泛运用处罚、教育、告诫、约谈等方式,既体现执法力度,也要体现执法温度,落实好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以目标为牵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2022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企业和单位5048家,查办价格违法案件1052起,罚没金额3537.15万元。
  积极应对疫情价格冲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粮油、蔬菜等民生商品和涉疫医疗药品、物资为重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全力保障价格秩序稳定。2022年,全省检查大型超市、零售批发药企、医疗机构、农贸市场、殡仪馆等各类经营主体16余万户次,发放提醒告诫函近6万份,整改规范经营户2千余家,通过12315平台累计受理处置各类防疫用品价格投诉举报577件,立案查办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案件92起。
  强化大宗商品价格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煤炭、粮食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动态,组织开展煤炭价格调研和专项监督检查,梳理煤炭企业销售流程,督促企业堵塞风险漏洞,规范交易平台竞价行为,引导我省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去年以来,共查办煤炭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交易平台等煤炭领域涉嫌哄抬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违法案件11起,有效遏制了煤炭价格非理性上涨,确保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密切配合粮食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粮食购销领域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重要节点价格监管。针对节假日消费旺盛、价格投诉和舆情易发多发问题,持续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价格监测监管。在各个节假日前后,市场监管部门针对舆情关注的高档烟酒茶、高档月饼、螃蟹等时令商品以及旅游价格乱象等问题,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加强提醒告诫,严厉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联合省发改委、教育厅印发《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重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等收费项目。2022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教育机构2081个,共计退还违规收费金额120.55万元。
  深化医药领域价格监管。以一次性医用耗材、医疗检查检验的价格以及收费公示执行情况为重点,集中整治医疗机构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看病权益。2022年,全省共抽查医疗机构552家,立案15起。其中,省市场监管局对太原市某医院扩大范围收费、重复收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没收违法所得98.88万元,并处罚款100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保障我省旅游消费回暖升级,有效应对各类旅游市场价格投诉举报和舆情,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重点是摸清底数,开展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二是自查自纠阶段。要求景区经营主体组织对旅游景区及景区内住宿、餐饮、零售业经营者开展自查。三是集中整治阶段。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辖区内4A级以上景区(含4A级)和其他等级景区分别采取全覆盖和“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震慑违法违规经营主体。
  长风破浪,未来可期。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坚持“五全为基、六有为要”的总体思路,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消费品质、推动消费升级、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并在民生领域价格监管方面提能担当、全力以赴、奋勇争先,促进我省消费维权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

本报记者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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