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法边馀墨

孝义下堡法庭:让“枫桥经验”更好地给力基层治理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长期处于乡镇农村一线办公、办案,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时代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是人民法院深化非诉解纷机制、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关键举措。人民法庭要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政法网格员等各类调解平台和调解资源,全面拓宽辖区群众的参与渠道,大力加强法庭建设,持续激发“诉源治理”内生动力。

背景及成效

  为充分发挥基层法庭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下堡人民法庭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法庭工作要点。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分析成讼原因等方式,探索通过诉源治理解决“案多人少”的可能途径,取得了一定成效。
  2022年,下堡法庭共计收案103件,2021年收案186件,同比下降44.6%。辖区内发现的可能引发诉讼的案件共计71件,诉源化解67件(其中指导网格员化解15件,通过法庭化解52件),有4件进入诉讼程序,最终均以撤诉、调解的方式结案,诉源治理效果显著。

具体举措

  下堡法庭在做好审判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法律指引和业务指导,借助当地网格员的力量,注重关注社情民意,及时发现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网格员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联系法庭参与调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极大地降低辖区老百姓的诉讼成本。
  (一)成立治理中心,建立工作制度。设立下堡人民法庭诉源治理中心,以法庭庭长为负责人,各乡镇政法统战委员协调配合,法庭工作人员与各村(社区)网格员积极联络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试行)》《下堡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制度》,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改变办案模式,主动下沉基层。下堡人民法庭在下堡镇、高阳镇、杜村乡挂牌成立了驻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法官工作站,并将每月1日确立为“法官下乡日”,定期前往辖区内各乡镇,与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一道负责接待来访群众,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方式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分析成讼原因,实施精准治理。近年来,辖区内因拆迁、征地补偿引发离婚纠纷案件频发,且案件来源较为集中。法庭在充分尊重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向村委提出改进意见,有针对性地优化拆迁补偿方案,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此类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观念。结合基层群众生活生产中常见问题,法庭就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务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入户、入校园、入企业等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在遇到问题和矛盾时用法律方式解决,在辖区范围内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第一,诉源治理成功的案件,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协议法律效力较低,不具有可执行性。下一步对调解成功后达成的协议,法庭将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效力确认。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成本低、更加简便快捷的解纷途径,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
  第二,法官工作站目前只在乡镇一级设立,还未延伸到村(社区)一级。下一步,积极联络各村“两委”、网格员、调解员等民间调解力量,主动发现矛盾纠纷。争取2023年法官工作站在村(社区)的覆盖率达到30%,将司法服务从审判庭延伸到老百姓的家门口。
  第三,网格员、调解员等民间调解组织的调解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法庭将邀请网格员、调解员观摩庭审,参与巡回审判,积极开展调解义务交流学习,提升各类民间调解组织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为辖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作者:孝义市人民法院 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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