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4月25日,由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侦办的全国首例制售侵权盗版“剧本杀”案在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郝某臻提起公诉,经过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案被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评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2’专项行动十大案件”之一,该案也是全国首例对新型娱乐“剧本杀”行业违法犯罪进行刑事处罚的案件。
专案民警辗转北京、太原两地,与中国娱乐协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山西省出版物质量检查鉴定中心、太原市版权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迎泽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单位进行沟通交流,终于认定正版剧本均为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
随后,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盗版“剧本杀”剧本和正版剧本存在复制关系。同时,民警联系到相关“剧本杀”正版发行公司,均声明没有授权该网店销售其正版剧本。
据此,公安机关认定非法制造销售“剧本杀”剧本的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案件的成功定性为该案的成功侦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侦查民警迅速前往上海调取了涉案网店的销售记录和发货记录,固定了违法犯罪证据。
2021年12月21日,经过艰苦摸排蹲守,民警在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将涉案人员郝某臻抓获,捣毁其非法制造剧本的生产窝点,扣押作案机器6台,查扣涉案复制品5000余册,查封“网店”10余个,涉案价值500余万元,并成功追缴赃款11万元。
经查,2020年9月至2021年12月,犯罪嫌疑人郝某臻(男,24岁,山东人)通过网络平台购进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200余部,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租赁民宅组织人员非法制作、打印各类剧本杀文字作品两万余件,通过网店以明显低于市场正规的价格对外销售,非法经营额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