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已经养成习惯,无论走到哪里,总要抽空探寻一下当地的历史陈迹,特别是与法治有关的事物。一来了解城市的渊源,拓宽知识面,增加底蕴,二来积累素材,为写作奠定基础。
去年九月,到北理工珠海学院任教,闲暇时间便开车在周围转转。在学校不远处,发现有一处郑观应的故居。它位于中山市雍陌乡,清代建筑,主体为三间两进院落,砖木结构。进入院里,只见前后天井两侧为雨廊,后进房顶灰塑博古脊,内有大厅和左右厢房,大厅中央设有贴金木雕神龛,周围布展着郑先生的生平事迹和书籍。这些建筑是郑观应兄弟为纪念其父出资修建的,规模虽然不大,但建筑精致灵巧,在当地也算是豪宅了。
由于历史学家将郑观应定位于买办商人,为洋人服务的,因此,评价不高,知名度不算大,他的思想理论不被国人所熟悉了解。近些年来,随着对他的研究不断深入,发现郑观应的思想具有很高的价值,尤其是政治法律思想具有超前性,超越了同时代的洋务派主张。
郑观应是一位与中国近代史相始终的历史人物,生于1842年,卒于1922年,字正翔,别号杞忧生,广东香山(今中山市)人。早年参加童子试未中,便弃学从商,跟随叔父到上海洋行,边听差,边学习英文,为后来与洋人打交道奠定了扎实基础。在盛宣怀的支持下,参与创办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上海造纸公司、上海机器织布局、汉阳铁厂等企业,与各国商人往来,成为一位见多识广、经验丰富的著名企业家,善于总结提炼,提出许多经典名言,商战思想很有名,成为商战理论的代表人物。郑先生怀有浓浓的家国情怀,对政治法律感兴趣,阅读大量书籍,思考国家的前途命运,撰写《救时揭要》《易言》《盛世危言》等著作,其中《盛世危言》集中反映他的政治法律主张,面世后对当时的思想界产生很大影响,成为早期改良派的杰出代表。
受传统儒家的民本思想熏陶,加之长期经商的特殊经历,郑先生怀有深厚的民本观,他说:“民爱生于天,天赋之能力,使之博硕丰大,以遂厥生,于是有民权焉。民权者,君不能夺之臣,父不能夺之子,兄不能夺之弟,夫不能夺之妇,是犹水之于鱼,养气之于鸟兽,土壤之于草木,故其在一人,保斯权而不失,是为全天。其在国家,重斯权而不侵,是为顺天。”认为民权是人与生俱来的,不能被君、父、兄、夫剥夺,国家也不能随便剥夺。他指出:“民与权俱起,其源在乎政府前。”明确提出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主张,显然受西方自然法思想的影响,吸收借鉴西方的民权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儒家的民本思想束缚。
正是在这样的民权观基础上,提出了道、器、学结合的理论。郑观应在长期的经商中逐渐认识到洋务派提出的“师夷长技以自强”的不足,只强调学习西方的科学技术,不去探究西方国家富强的根源,可谓是舍本逐末。他认为西方国家的科学技术是“器”,资产阶级的思想理论和制度才是“道”。他说:“议者皆知泰西之长技,而不知泰西立法之大旨本源焉。”“诚如是,整顿军威以保社稷,复取西洋各国之兵法裕国足民,成充国用,而富强之道不亦伟哉。因势利导,转弱为强,愿天下有心人,研思而深体之。”郑先生把西方国家的政治、法律、军事思想和制度纳入“道”的范畴,已经明确超出传统理学的纲常礼教,冲破了“道”的一元论范畴,颠覆了作为洋务运动指导思想的“中体西用”论调。他明确提出“体用兼备”观点,西方的议会制度、教育制度属于“体”的范畴,而工业制造、交通运输、军事训练属于“用”的外延,学习西方国家的制度体制,开国会,设议院,训练军事人才,改革司法制度。当然,为了缓和中西文化的冲突,也由于自身理论的局限性,并没有彻底放弃“中道西器”说,只是给这些学说注入新的创意,使之充满活力。
在“道”和“器”之外,郑先生灵活地运用“学”的概念,扩展“西学中源”的内涵。传统儒家讲究天、地、人三学,由天文学衍生出的一切自然科学属于天学,与地理学有关的自然科学属于地学,政教刑法属于人学。他则将与西学有关的内容融入到天、地、人学中,指出:“今彼之所谓天学者,以天文为纲,而一切算法历法电学光学诸艺,皆由天学以推至其极也。所谓地学者,以地舆为纲,而一切测量经纬种植车船兵阵诸艺,皆由地学以推至其极者也。所谓人学者,以方言文字为纲,而一切政教刑法食货制造商贸工艺诸艺,皆由人学以推至其极者也。皆有益于国计民生,非奇技淫巧之谓也。”他将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教法律制度归入“人学”的范畴,通过“学”将西方国家的政教法律制度与我国的传统文化相提并论,从而为变法改良提供合法的理论依据。
郑先生从法律文化学的角度对变法改良精心阐述,将政教刑法居于道、器之间,既满足了政教刑法远高于器物的传统观念,又适应了现实政教刑法不如西方的变法需要。他说“千古无不变之法,亦无不弊之政。”制度体制要适应时代的要求。
脱胎于洋务阵营的郑观应,以更开明的资产阶级改良派面貌走向历史舞台,在兴办洋务的过程中,认识到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先进性,提出效仿西方国家,实行君主立宪,开国会,设议会,分权制约,开放言路,给民众参政议政权,普及教育,改革司法制度,实行君民共治。在认真考察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后,认为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更适合中国国情。他在《盛世危言议院上》中指出:“故自有议院,而昏暴之君无所施其虐,跋扈之臣无所擅其权,大小官司无所卸其责,草野小民无所积其怨,故断不至数代而亡,一朝而灭也。”设立议院的益处很多,可以制约君主权力,监督政府部门履责,为民众参政议政提供途径,化解民众的不满情绪。在议院的设置、职能和议事方式上,效仿英国,设立上、下两院,他说:“遇有国事,先令下院议定,达之上院;上院议定奏闻国君,以决从违。如意见参差,则两院重议,务臻妥协而后从之。”在议院产生方式方面,主张自动产生和选举相结合,既有王公贵族,又有各阶层代表人士,共同治理国家。从上述言论可以看出,基本上效仿英国的议会制度。
在司法改革方面,郑先生主张以西方的陪审制和律师制度代替传统的刑讯制度,他指出:“外国不信问官而设陪审,秉正人员佐官判案,不容犯人之狡展以抗公平,而于是真情出矣。”陪审制度的优点在于选举公正的陪审员协助法官断案,避免对法官的不信任,防止当事人隐瞒真情,防止状师讼棍舞文弄墨,误导法官。还强调:“无律师以代申委屈,则审官每为所愿。”“明张其词,按律辩论之为得也。”通过律师调查和出庭,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他是我国最早主张建立律师制度的学者。
郑先生还是一位具有国际视野的改良思想家,在《盛世危言》中专门有《公法》《条约》等篇章,对国际公法的起源、性质、特征、作用以及外交领事关系做出深入论述。
民国以后,他的一套理论显然落伍了,便把主要精力倾注到教育事业上,长期担任招商局公学的住校董事兼主任、上海商务中学的名誉董事等职,改革教学内容,培养新型人才,成为教育家。“国之盛衰系乎人,不修学校,则人才不出。”“欲教化其民,成其美俗,非学不可。”“教育为立国之本。”等等,这些至理名言,现在仍然影响着教育事业。
出生于广东沿海地区,长期在上海、武汉等地经商,行走于东南亚诸国,与各国商人密切往来,使其具有国际视野,切身认识到西方国家不仅科学技术先进,政治法律制度也优越,因此,见识深远,他的政治法律思想超越了同时代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等为代表的洋务派,成为近代早期的思想先驱,对康有为、梁启超以至孙中山都产生很大影响。
其实每个时代都会产生巨人,有的声名远扬,有的鲜为人知,甚至有的湮没无闻,需要后人们认真地挖掘弘扬。
作者: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授 任生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