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4日13时许,高速交警四支队十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京昆高速太原方向661km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快速设置好警戒区,上前查看情况。经勘查,晋M牌黑色小轿车与皖K牌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皖K牌车辆尾部保险杠轻微受损,晋M牌车辆车头受损。由于双方驾驶人对事故经过存在异议,民警随即将他们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取后车行车记录仪发现,皖K牌车辆突然刹车减速,导致正常行驶的晋M牌车辆躲避不及发生了追尾。
经了解,皖K牌车辆驾驶人刘某,当日从西安出发去往太原运送货物,开车途中觉得安全带系得有点不舒服,于是便低头调整,其间下意识猛踩了一脚刹车,使车辆突然减速,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最后,民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梁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