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集萃

国家“清单”明确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速构建

  本报讯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首次发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为主线,囊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三大类16个服务项目。
  在物质帮助方面,《清单》提出,要为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发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要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助,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当然,养老不仅要注重物质基础,更要重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精神需求。对此,《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照护服务和关爱服务。如,要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照护培训等职业培训补贴;对特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

本报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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