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晋闻

《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发布

  本报讯(记者秦昕)6月6日,记者从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获悉,为加强全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规范政务数据处理活动,我省发布《山西省政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政务数据和政务数据安全概念,为确保政务数据安全在制度、管理、保障及责任4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重点解决了政务数据安全“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
  落实了政务数据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主管部门、政务部门及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维运营等单位的三方责任,确保政务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遵循“谁提供、谁负责,谁流转、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围绕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销毁等8个环节,提出相应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提高政务数据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开展政务数据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应急演练、安全审计,提高政务数据安全风险发现、监测、处置、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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