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做好盐湖的生态保护工作,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运城中院在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设立盐湖生态和文物司法保护基地。运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斌,运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江峰共同为盐湖生态和文物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揭牌仪式后,运城中院、运城市检察院、运城市公安局、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运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运城市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中心共同签署《运城市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保护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并召开座谈会。
《协作意见》规定,七部门将进一步畅通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衔接,本着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原则,共同加强对运城盐湖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保护,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执法、司法无缝对接,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据悉,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和《协作意见》的签署旨在通过强化对盐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文物的司法保护,构建“环境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共治、治理举措共商、协作机制共建”的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助力盐湖保护治理和黄河文化保护协同机制更加完善,形成“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盐湖生态和文化保护新格局,加快推进绿色盐湖、美丽运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