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6月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开展律师集中约见法官活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截至6月12日,《公告》发布后的第一个约见日,全市共有15名律师提出约见法官的请求。
《公告》规定,集中约见时间为每周一下午;约见主体为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及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辩护律师、诉讼代理律师。在审判或执行程序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补充或纠正陈述,或有调解和解意向的,或因情况紧急需要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发现可能影响案件裁判的新证据需要申请再次开庭、听证的,或其他对审判、执行有重大影响,要当面说明的,律师可于工作日工作时间通过诉服立案窗口、拨打约见法官电话两种方式提出约见。
《公告》列明了太原市两级法院律师约见法官电话,并要求律师、法官遵守约见规定,不得以约见为由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太原市两级法院律师约见法官电话如下: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0351-2807320;小店区人民法院:0351-5662915;迎泽区人民法院:03515688041;杏花岭区人民法院:0351-2771135;万柏林区人民法院:0351-2829538;尖草坪区人民法院:0351-5648372;晋源区人民法院:03516593103;阳曲县人民法院:0351-5528417;清徐县人民法院:0351-5733930;古交市人民法院:0351-5159538;娄烦县人民法院:0351-294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