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此次宣传月活动将深入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常态化、持续化、有效化。
“老师傅,打着投资养老项目、私募入股等旗号,诱导您投资的,很可能就是非法集资,要坚决抵制高额回报诱惑,一定不要轻信一夜暴富的神话,前阵子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6月15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镇小返村李大爷家中,杏花岭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向居民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并对居民的提问进行答疑解惑,提醒大家时刻提高警惕。
这是杏花岭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杏花岭区处非办牵头,杏花岭区十二个街(镇)及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处非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有力地遏制了杏花岭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扎实推进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矛盾,有效保障了杏花岭区经济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念好“紧箍咒”
织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法网”
自《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正式施行以来,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成为杏花岭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一把“利剑”。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重要组成部分。”杏花岭区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让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告别了“无法可依”的历史,并明确界定了非法集资,确定了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此外,为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整治各种金融乱象,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杏花岭区还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杏花岭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方案》以及《杏花岭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的是为做好区内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金融风险这条底线。
挥好“指挥棒”
职能部门同频共振筑牢堤坝
“我们正在依照方案一步步进行,近期将通过集中开展全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处非办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杏花岭区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杏花岭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牵头部门,该办联合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机制建设、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案件处置力度、深入宣传教育培训,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杏花岭区筑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牢固“堤坝”。
为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金融、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各成员单位(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辖内金融机构(组织)积极履行行业部门职责,联合落实行政执法职能。在处置重大案件时,推动主责部门建立公、检、法相配合的重点案件处置攻坚工作机制,避免了风险隐患次生。
打好“预防针”
思想上筑牢防范处非意识堤坝
“这是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折页,您拿好,有空多看看。”“如果发现有人加入了非法集资项目,请千万不要一起参与,并劝说亲友尽早退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财产安全。拨打非法集资举报电话03514030677或到公安局及时报案。”
警示宣传教育是防范非法集资的有效手段,常态化开展的现场宣传教育活动,已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街头即景”。
近年来,杏花岭区处非办一方面充分利用春节假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等重点时段,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社区、商超、等场所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血汗钱、养老钱、读书钱、救命钱、幸福钱”,“守好钱袋子,平安过新年”等系列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说“法”讲“法”,营造防范非法集资良好氛围。同时,以实际案例为辖区居民讲解非法集资行为的主要特征、常见手段以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充分引起群众重视,提高居民防范风险意识,呼吁居民群众远离非法集资金融陷阱。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监管部门、辖内防范金融风险公益宣讲团金融机构等专业化优势,联合金融办开展“普及金融知识防范金融风险讲座”等专题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还联合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走上街头开展反电诈、反非法集资、反洗钱”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释法等形式讲解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洗钱的常见类型、社会危害、防范方法以及典型案例等,取得良好的宣传和警示效果,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除了线下活动外,该办还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宣传,如“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知识有奖竞答”。
杏花岭区处非办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要把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作为宣传活动一个长效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宣传和防范处置力度,一旦出现非法集资苗头,立即予以打击,坚持防小打小,加强威慑效果,切实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有效保障全区社会稳定。
绘制“作战图”
及时亮剑排查监测见成效
非法集资是陷阱,而不是“馅饼”。非法集资诱骗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还会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许多单纯的老百姓,因为参与非法集资而蒙受巨额损失,造成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动摇社会稳定的基础,甚至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为此,杏花岭区处非办联合多部门共同行动,及时亮剑,下决心、出重拳,坚持把防范非法集资治理重点从直接打击、事后处置向针对性处置与源头性预防并重转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监测预警、公众宣传教育、改善融资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两会”期间,杏花岭区处非办为做好金融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排查工作,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该办组织处非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和范围,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涉嫌养老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辖区内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进行深度摸排,同时公安加大技术侦察,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线索,全力铲除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滋生土壤。
在杏花岭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区分局经侦大队追缴现金、控制资产、追缴税款共计45584.93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569.93万元;为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反洗钱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此类案件发生,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020年至今,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非法集资类案件共14件26人,批准逮捕12件15人,不批准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19件26人,提起公诉17件27人,不起诉3件4人,同时,该院及时做好受害群众的安抚工作和维稳工作,积极为受害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其合法诉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共受理非法集资类案件21件351人,从审理的案件来看,呈现出涉案金额高、参与群众多、查处难度大、追赃比例低、群众诉求多、善后处置难、信访矛盾隐患突出的特点,其中因案件善后处置(资产清退)问题引发的信访矛盾尤为明显,处置不当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经过几年来的努力,该院积极稳妥地化解了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清退资金2800余万元,返还受害群众2000余名。
一手抓防范宣传,一手抓打击处置,杏花岭区处非办久久为功,从源头管控、警示教育宣传、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刑事打击等方面进行全链条治理,扎实有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切实保护好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厚植全民防非、主动拒非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报记者陈畅/文 曹翀/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