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阎建军)7月10日,省文旅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执业行为的通知。通知强调,禁止旅行社和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索要小费。
省文旅厅要求,各文旅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与其签订旅游合同,并对旅游合同的具体内容作出真实、准确、完整的说明。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遵守入出境团队旅游管理政策。文旅部门要加大对旅行社的检查力度,严查“不合理低价游”等各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