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山西对报废老旧农机予以更新补贴

  本报讯(记者阎建军)为优化山西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7月17日,省商务厅传来消息,该厅与农业农村、财政厅等对全省所有农牧业县(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报废部分补贴实行定额补贴,最高报废补贴标准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来历不明、无铭牌或出厂编号、无车架号的机具不予更新补贴受理范围之内。
  此次补贴对象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机具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所补贴的报废机具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2)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3)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4)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5)国家明令淘汰的。报废农具须申请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牌证管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或“注册登记信息证明”。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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