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市场监管

全国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7月12日,国家认监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
  据了解,从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应用《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起,之前印发的仍在有效期限的纸质《认证机构批准书》可继续使用,直至下次换证时更换电子证照,其纸质证照作废。
  认证机构可在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系统“我的电子证书”模块查看、下载、打印《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分主件和附件,主件记载认证机构基本信息和有效期信息,附件记载认证机构从事认证业务的范围,每页均加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电子印章。
  电子证照主件加载查验专用二维码,用户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认证机构批准书信息”扫码查询该机构最新的证书信息,其查询结果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一致。《认证机构批准书》电子证照数据按照“应归尽归”原则汇聚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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