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襄汾县市场监管局相关业务股室及执法工作人员,对辖区燃气灶具经销户及燃气气瓶配送站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主要围绕燃气灶具、燃气报警器、调压阀、燃气软管等四类产品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四类产品的进货来源、产品标识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要求、是否有“3C”强制性认证标志、燃气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等。
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各相关经营户提高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得销售未经国家强制认证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产品,保证销售的燃气灶具产品质量过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同时,检查组要求燃气气瓶配送站规范燃气气瓶检验行为,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