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8月1日,记者从太原市促进现代物业发展中心(太原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心)获悉,该中心发布业主告知书,将有关维修资金缴存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内容告知广大业主。
告知书明确,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既是业主享有的权利,也是业主应尽的法定义务。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角度来看,业主只有按照规定足额缴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才能确保小区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充实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房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由政府统一管理,可以更好地做好房屋维修工作。
此外,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双方需核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对未缴存的业主,经过协商应该主动交纳,避免房屋维修过程中出现重复补缴。业主缴存未到管理专户,请提供代收单位的原始票据,发展中心将进行催交和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同时业主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手段,通过法院对代收企业进行司法判决。
为了向广大业主提供便捷、高效、放心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缴存渠道实现公开透明,保障安全的缴费环节,杜绝开发企业和代办机构等占用挪用维修资金的情况。太原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开通线上查询及缴费业务,市民可以关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办理,真正实现了24小时全天候自助办理查询缴存业务,缴费后电子发票会随短信发送到个人手机,方便业主随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