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章大军)为解决减刑假释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太原中院践行“五强机制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改革举措,采取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等方式,主动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置于全社会、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下。
近日,太原中院在太原二监监内法庭集中庭讯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在一起职务类罪犯减刑案件开庭审理时,邀请10名太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列席旁听案件审理。
经过庭前全面审核证据,合议庭对减刑案件的罪犯、证人等进行发问,并重点询问减刑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改造表现。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刑罚执行机关出示的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情况,对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本人及证人进行了质询,并发表出庭意见。
为使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解决案件审理中易出现的书面审查代替庭审、程序审理代替实体审理等情况,太原中院在严把审理标准、全面审查证据的前提下,紧紧围绕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展开法庭调查,根据罪犯的犯罪性质、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改造表现等情形,分别通过集中庭讯、开庭审理、邀请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旁听等方式,探索减刑假释审判新路径,提高减刑假释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现场观摩后,高度评价了太原中院严格落实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的做法,认为通过集中庭讯、开庭审理等方式,能够全面核实证据、面对面了解罪犯心理,为法官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条件提供更为直观、充分的依据。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减刑假释案件中审判功能弱化等情况,太原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出实招、施实策、求实效,通过建立“强公开、强庭审、强教育、强衔接、强回访”的五强机制,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