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扎实推动全市信用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主动引导和帮助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创优全市“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太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建立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的通知》,正式开启“两书同送”制度,扎实推进全市经营主体信用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
“两书同送”制度,是指市场监管部门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将信用修复服务窗口前移,进一步畅通信用修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精准告知。通过送达《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行政处罚类型、公示平台网站、公示期限以及信用修复时间、方式及流程等内容,积极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鼓励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开展信用修复。
靠前信用服务。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后,可直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出申请,由行政处罚机构认定并出具《信用修复协助函》,同时延伸信用修复服务链,指导帮助完善修复材料,提交信用监管部门申请修复,确保“两书同送”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强化信用提升。“两书同送”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健全自我纠错、守信合规的信用修复机制,主动告知处罚对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相关规定,鼓励、支持和提醒失信经营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有助于加快信用环境塑造,提升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推动形成“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各类经营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落实好“两书同送”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制度,切实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企业信用重塑,重回发展“快车道”,持续创优“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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