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给“陪拍业态”配好契约规范

  自己出去游玩拍照不方便,只能自拍大头贴?找陪拍解决。男友或女友缺乏拍照的耐心或技术?找陪拍解决。闺蜜争抢拍照时间或角度导致拍照不过瘾?找陪拍解决……有人有游玩拍照的需求,有人有陪同拍照的时间、设备、技术、经验,双方一“拍”即合,一次“陪拍”服务的交易或合作就达成了。
  目前,除了有少量商家提供的陪拍服务属于经营性服务,大多数陪拍服务发生于个人之间,属于劳务服务。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陪拍服务并未被相关法律法规拉入负面清单,有生存发展的市场空间和法治空间。这种劳务服务与陪逛街、陪游、陪诊等劳务服务的性质一样,都是陪伴经济的一部分,既满足了一些人的拍照需求,提升了一些人的游玩体验,也活跃了市场业态,增加了灵活就业机会,让陪拍服务者增加了收入。显然,这是一种双赢的合作模式。
  但是,陪拍服务拍出的也不都是“美颜”和“笑脸”,有时也会拍出“丑颜”“愁脸”“气脸”甚至“哭脸”。令人担心的是,陪拍服务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双方缺乏了解,如有人不怀好意,有可能出现骚扰甚至更严重的侵害行为,给另一方的人身安全带来危险或隐患。
  尽管陪拍服务会有一些问题和风险,但也不能因噎废食。给“陪拍业态”做好“契约陪拍”,助推“陪拍业态”进入契约轨道,是规范陪拍服务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促进陪拍业态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措施,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值得重点关注探索。

李英锋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8-03期

  • 第2023-08-01期

  • 第2023-07-27期

  • 第2023-07-25期

  • 第2023-07-20期

  • 第2023-07-18期

  • 第2023-07-13期

  • 第2023-07-11期

  • 第2023-07-06期

  • 第2023-07-04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