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省八部门出台《指导意见》

建设工伤预防 警示教育基地

  本报讯(记者秦昕)近日,省人社厅、省工信厅等八部门印发《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聚焦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省市规划建设一批工伤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力争到2025年底,在每个设区市辖区范围内,至少建成一个适应本地区产业结构特点的基地;鼓励集团化管理的省本级参保煤炭企业单独建立基地;鼓励省级各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结合实际,具备条件的依托所属机构建立基地。
  根据我省工伤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被人社部门命名并颁发牌匾的基地建设单位,从省工伤预防费中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为基地建设投资总额(投资总额以省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结论为依据)的30%,但不超过以下限额:Ⅰ类基地补贴不超过300万元,Ⅱ类基地补贴不超过200万元,Ⅲ类基地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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