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8月27日,记者从省公务员局获悉,山西省2023年度省级机关公开遴选43名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全省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全省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中央、省级机关设在我省市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此次遴选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1日18:00。报考者可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职位。本次遴选要求职位报考人数达到遴选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遴选计划人数,使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达到3:1;如遴选计划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等情形的,终止其遴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