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关系到广大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2023年以来,作为主管部门的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在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方面多措并举,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839家,为企业减负6004.77万元;市场监管和执法行为直接关系经营主体的感受度,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四项举措,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839家
共为企业减负6004.77万元
2023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作安排,持续拧紧抓落实的思想发条,以执法办案为抓手,以整改纠错为目标,狠抓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助力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轻装前行,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一流的营商环境。
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涉企收费政策,让广大经营主体知晓政策、读懂政策、享受政策,运用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重点领域,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自律,推动涉企收费单位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确保各项降费减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领域、公用企业等收费,组织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专项检查采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属地检查的方式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1839家,其中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106家,金融机构180家,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1553家,已处理案件85件,退还3165.7万元,罚没款合计4040.78万元,督促涉企收费单位落实政策,为企业减负6004.77万元,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治理。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水电终端用户权益的保护,指导各市推行转供主体价格承诺制度,督促转供电主体签订价格承诺书2116份。开发上线“山西省经营主体转供电查询小程序”,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价格更加透明。开展转供电违规加价检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3334人次,检查转供电主体1315家,立案查处违规加价收费的转供电主体85家,罚没款合计155.08万元,退还终端用户1013.7万元。转供电违规加价重点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也请广大经营主体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违规收费线索,及时向当地12315和12345平台举报。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共675项
不予处罚事项较原增加35项
市场监管部门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任务。为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市场监管局重点开展了四项举措。
明确监管规则和边界。2023年动态调整了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共675项,发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共69项,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明确监管职责和依据,细化监管程序和要求,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确保涉企政策、决定的作出合法、适度、有效。
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市场监管行为确实对营商环境的影响重要且直观,同时也极易引发社会舆情。为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我们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抓手,制定了“一规则四清单”,构建起从不予行政强制、不予行政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到从重处罚等全档次系统性处罚裁量基准体系。市场监管执法逐步实现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执法转变、由“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转变的良好态势。
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了“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目录”,包含7类不予强制的情形和116件不予处罚的事项。不予处罚事项较原免罚事项增加35项扩容42%,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全面树立,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实现有机统一,在法律的尺度内,体现执法的温度。
加强对监管行为的监督。省市场监管局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以评促改、以查代训,通过提升案卷质量倒逼监管行为的规范。探索创新“法治市场监管+标准化”的工作模式,在大同、晋城和临汾市三地开展省级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标准化试点工作,让标准赋能执法监督,促进监管规则更加精准明晰、现实好用。
本报记者阎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