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专业视角

娄烦公安抓获两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自“断卡”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娄烦县公安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贩卖、出租、出售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挤压“两卡”犯罪生存空间。近日,娄烦县公安局在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工作人员的密切协助下精准出击,成功抓获2名涉“两卡”犯罪嫌疑人。
  2023年8月31日,胡某某(男、26岁、安徽籍人)和梅某(男、26岁、安徽籍人)到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要求办理销卡业务,银行工作人员在对其二人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时,发现存在多条异常信息提示,发现账户交易异常后银行工作人员便询问胡某某和梅某的职业以及资金来源,胡某某和梅某二人说话吞吞吐吐,含糊其词,且神情慌张,其异常行为立即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觉,并见状伺机报警,同时借口办理销卡业务需要审批为由,将胡某某和梅某二人稳住等候民警的到来。随后,娄烦县公安局民警到达银行,初步了解情况后,将胡某某和梅某二人带回办案中心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明:2023年8月初的一天,嫌疑人胡某某在某短视频社交娱乐App里与一男子结识,该男子称只需胡某某提供给他一张银行卡,且流水达到100万元,就会给胡某某10000元的好处费,胡某某因有外债,就答应了该男子的要求。后胡某某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就可以挣钱的消息告诉了好友梅某,后二人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密码提供给该男子使用,用于转移网络赌博资金。经讯问,胡某某、梅某在明知出租、出售银行卡属于违法犯罪的前提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先后在娄烦县三禾村镇银行、太原市渤海银行、山西农村信用社办理了3张银行卡,多次出租、出售为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提供服务,交易流水高达1000余万元。其间,胡某某从中非法获利26000余元、梅某从中非法获利13500余元。胡某某、梅某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梅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娄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娄烦警方提醒人民群众:切莫贪图小利,不要想赚“快钱”,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租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电话卡,均属于违法行为。时刻保持清醒警惕,勿要轻信他人,不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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