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中的另一半突然变成“植物人”,生活陷入困境,该如何抉择?是共患难还是各自飞?在现实和舆论之间权衡,在法律和情感之间抉择,无论是哪种选择对双方都是一种人性的考验。
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冯建军工作室审理了该院首例“植物人”起诉离婚案件。
张某与高某是太原市某国营饭店职工,二人在1995年相恋后,2003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后因企业不景气,张某下岗,每月只能领基本的生活费,妻子高某调至另一建筑单位。
2022年9月,他们的儿子顺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原本在外人看来是幸福美满的三口之家,然而却有着外人所不知的苦衷。原来2021年1月5日,张某因突发脑出血送至医院治疗,经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成了植物人。经过一年多的住院治疗,2022年6月21日,张某回到家,由母亲及哥哥轮流照顾陪护。一年半的治疗,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张某的母亲也花了50多万元的治疗费,此外还欠了不少外债。
许是张某的母亲从儿媳的憔悴和叹息看出了儿媳的心累,于是在2023年2月13日,主动向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担任张某的监护人。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2日作出判决,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张某母亲李某为监护人。
2023年7月,母亲李某聘请律师一起来到了杏花岭法院,代儿子提交了离婚诉状,希望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今后,儿子由其监护,欠的外债由她承担,并承担孙子大学期间的全部费用。
冯建军考虑到张某的身体状况和母亲李某年近80岁的特殊情况,并没有立即同意。而是在开庭前深入张某家具体了解了张某的健康及生活近况。在家里,冯建军了解到平日里全靠母亲李某4000元的养老金维持家庭日常生活。两人住在一幢年代久远的二层楼房中,陪护设施一应俱全。
庭审中,李某语速缓慢的陈述,小两口夫妻感情不和早有耳闻,儿媳也有离婚意向,作为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同意他们离婚,不愿再让儿子拖累儿媳了。
现在丈夫的健康状态已不能回应妻子的任何情感需求,这种情形下,如果强令女方留下确实不公平。接下来,法官就张某的日常生活安排,每月开支情况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当事人双方均陈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夫妻共同财产,李某自愿放弃要求儿媳承担其已支出的医疗及生活必需品等各项费用的诉求。
庭审中,双方达成协议,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判决准许张某与高某离婚。当事人双手捧着带有法律温度的民事判决书,生活的酸甜苦辣却一时难以释怀,各自的苦不想与对方倾诉。
多年审理判决离婚的冯建军对此案也是感触颇深,“判了这么多年离婚案,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以往多是健康的一方提出离婚请求。”冯建军感慨道。
冯建军列举了几个离婚案例。在一起因欠房租诉讼的案件中聊天中得知,2019年,60后的冯某夫妇退休后,妻子刘某看孙子,冯某一个人居住,夫妻俩每天都要视频聊天,一天刘某打丈夫视频几次都没人接,感觉不对,立马赶回家中,发现丈夫已经昏迷,经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前后医药费花掉100多万元。冯建军问及刘某以后的生活怎么办,刘某表示:“从没想过离婚的事儿,尽心尽力伺候呗,万一哪天奇迹发生呢?”
“现在90后的小夫妻离婚诉讼逐年增加,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包括伴侣、父母,一点委屈都不受,讲感情的很少,谈金钱的很多。”冯建军说出了自己的感受。
案件审结后,冯建军向社区干部张某寻求救助,社区干部承诺待相关资料完善后可帮助其申请低保待遇。
本案中,冯建军给出了这样的法官寄语:“我们真正体会到生活的不易,尊重并理解双方各自的选择。希望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经得起命运的磨砺,坚定且从容地对待生活,生活可以不富有,但一定要快乐。”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