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文化长廊

无悔担当,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我自小受教师家庭的熏陶、教育,决心做一名善良、正直的人。做书记员时,法官老师们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悉心指导,让我深感司法的无穷魅力、使命的心灵召唤,决心将来要做一名有担当的法官,为维护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此后,我作为一名从事过刑事、民事、执行异议复议、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的法官,且学且行,善良的种子长出平凡但挺直的树。
  当然,困难、困惑亦相伴相随。有人说,没有在长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我想法官姐妹们可能会有这样的感受:没有在理智与情感之间纠结,没有因加班忙碌而深感愧对家人的可能不是一名女法官。尽管如此,总有理想和信念支撑着我们坚守底线、捍卫法律。于我个人而言,近20年前主审的两件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上诉案件,让我的信念更加坚定。
  一件是通过二审发回重审后最终以证据不足宣告被告人无罪的案件。该案系督办命案,且被害人父亲多年信访,无罪宣告需要完全吃透案情和莫大的司法定力。在该案的审理中,我始终坚持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理念,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也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更多的司法人员对法治的坚持。另一件是入户抢劫致人死亡案件。我通过阅卷审查,发现上诉人在公安侦查、检察起诉、一审审理时均未如实、完整供述其罪行。在提讯时,我与上诉人耐心对话,指出其供述与辩解中的不实之处,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上诉人如实供述其入户抢劫杀人罪行及作案真正凶器。让人震撼的是,上诉人称我在案件中充分地尊重了他的人格,保障了他的诉讼权利,他愿意对我说出真相并接受死刑裁判。
  这只是两件有代表性的重大案件,长期历经大案要案的洗礼,使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案件,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和诉讼权利,并时常以“人品决定司法产品”来检省自己。
  我始终认为,作为一个普通人应当善良、有良知。然而,在见过世间诸多的纷争甚至阴暗之后,仍然要始终坚持善良、捍卫良知、坚守正义,这可能并不那么容易。但这是我们法官的使命与职责。遇到困难时,我也曾写下一首《嫦娥》自勉:冰簪雪缀冷清妆,露饮风吞亘古伤。忍向人间温柔色,尽拂世间泪凝霜。哪怕自己再难,也要尽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司法注入更多温度,力求定分止争,抚平创伤。(作者: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邹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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