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6日,从省发改委传来消息,今年采暖季我省继续延续去年执行的“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但输配电价有所调整。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2023年采暖期“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2024年采暖期结束。同时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3〕166号),相应调整《电采暖用电输配电价表》。
居民家庭采暖用电价格最受关注。居民家庭是指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家庭,对于这部分“煤改电”用户,执行独立的电采暖电价政策。记者获悉,去年,暖用电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居民家庭,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三种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峰谷时段计价方式,第二种方式是用电量计价方式,第三种方式是平段电价计价方式。今年则需要注意的是,电采暖用电输配电价表有所调整:在峰段用电时,不满1千伏电费是0.1942元/千瓦时,1-10千伏是0.1657元/千瓦时,35千伏是0.1027元/千瓦时。而在谷段用电价格为0.09710元/千瓦时、0.08285元/千瓦时、0.05135元/千瓦时。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