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灵石县坚持把“住有所居”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动相关房地产项目配建公租房,把公平分配作为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切实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近日,记者在灵石县龙城玉溪园看到,在蓝天的映衬下,公租房明快的黄褐色楼体、干干净净的玻璃,让选房市民心情格外舒畅。今年56岁的杨兰珍,第一次申请上了公租房,刚刚选好房子的她,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的引导下,里里外外看着新房,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住户杨兰珍说:“终于在政府的帮助下住上了新房,不用在外租房了,看到新房下来,我的心情都非常激动。”
据了解,今年分配公共租赁住房152套,其中龙城玉溪园77套,水峪保障房小区32套,启明城小区43套,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惠及146户低收入困难群众。近五年来,灵石县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94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0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736套,并累计向1700余户群众发放了公共租赁住房补贴,极大程度上解决了县域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
灵石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赵敏娟说:“灵石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群体主要是具有灵石县户籍,且在县城常住满一年,同时没有住房登记、车辆登记和工商登记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配租地点主要在玉溪园、启明城和水峪保障房小区,下一步房产服务中心将持续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督促物业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广大公租房住户能够住得放心住得安心,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闫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