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天天3·15

非太原市户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

  阳泉市民赵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我多年来一直在太原打工,主要从事家装行业,以前自己开的公司,缴存过一段时间公积金,后来因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后,我的公积金缴存就断开了。我想咨询一下,非太原市户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吗?我以前缴纳的公积金怎么办?”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本市户籍居民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大陆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本市发放的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本人约定缴存住房公积金银行一类借记卡。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即可向公积金中心委托的灵活就业人员业务合作银行承办网点申请办理。
  通过同城转移将原缴存的个人账户封存后,转入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专户。在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页面选择“转入灵活就业预约”;预约成功后,根据预约信息及时前往预约网点办理转入业务。 (本报记者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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