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法院文化

全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宣判

  本报讯(记者章大军)11月1日,太原中院开庭审理了我省首例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并当庭宣判。
  2022年7月,太原市的王某通过QQ、微信、“土豆”APP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基丁酸成分。
  太原中院审理认为,王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从境外购买并以寄递方式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省市人大代表,三级检察院,太原海关缉私局及市公安局禁毒大队相关人员观摩了庭审。
  法官提醒:迷奸的药物种类有很多,例如三唑仑、氯胺酮、
γ-羟丁酸等,此类药物服用后的功效虽不尽相同,但大多数都是精神类药物,服用后会对身体造成损伤。
  在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将“听话水”等迷药掺入酒水中诱骗他人喝下,受害人因迷药作用而失去意识,丧失反抗能力,继而受到侵害。
  广大群众,特别是女性群体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万一不幸“中招”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独身一人不要轻易到酒吧、KTV等场所饮酒,尤其是不要喝陌生人递过来的新型饮料(酒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要降低对娱乐场所里的新型物品的好奇心,多学习一些禁毒普法知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千万不要因好奇购买、尝试毒品,也不要以为网络购买难以追查而抱有侥幸心理。
  如遇到亲朋好友要求海外代购药品的,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对于要求代购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的,果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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