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意撤回刑事自诉,不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既然她撤回了对我的刑事指控,我也撤回对她的指控。”
近日,在晋城中院刑事团队法官的积极调解下,两起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在二审开庭前达成调解,久拖不决的邻里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道路通行引纠纷 邻居互殴致受伤
王姨与李叔两家是同村邻居,原本邻里关系和睦,也常有来往。两家的承包地前后相邻,且都紧邻李叔的住宅。
2022年3月,村里为本村村民铺设污水排水管,因排水管的安装问题,双方开始产生隔阂,一切都变了样。
王姨去往自家承包地要经过李叔家旁边的路,路边有李叔家用来排水的水渠。每到农忙时节,就需要用大型收割机去地里抢收庄稼。一想到收割机要从这条路上走,李叔就忧心忡忡,“收割机那么大,走这条路把水渠压坏了,我家还怎么排水。”为了避免担忧的事情发生,李叔把进地的路用石块给垒上了。
而王姨看到进地干活的路被堵上,也有着自己的说法,“这路又不是你家修的。”于是,每次进地干活就用铁锹把李叔铺的石子给铲了。
一来二去,双方积怨越来越深。2022年5月的一天,矛盾爆发,王姨的儿子在上班途中,路过李叔家门口,李叔便上前去拦下其驾驶的车辆,找其理论要求解决这个问题。“这事我哪能解决得了。”李叔的妻子、父亲,王姨,以及闻讯而来的王姨亲属刘某等人先后来到了现场,从一开始两人的争吵,逐渐演变成两家约十人的争斗。
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自诉
经鉴定,王姨构成轻伤二级;李叔的妻子赵某构成轻伤二级,李叔和其父亲均构成轻微伤。
王姨遂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李叔及其妻子和父亲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李叔的妻子也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王姨一方共七人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审法院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双方因为道路问题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赵某(李叔妻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二个月;被告人李叔、赵某赔偿王姨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被告人王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刘某(王姨亲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两个月,被告人王姨、刘某赔偿赵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一万七千余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
从根源化解矛盾
二审到了晋城中院承办法官范建华和秦树杰的手中。
“双方当事人作为同村居民,日后还要经常见面,还是力求通过调解方式使两家人能真正和解,不伤和气。”
“乡邻关系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只是简单地维持判决并不能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虽然一审法院已经做过调解工作,我们是否还能进一步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带着这些问题,两位承办法官决定从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修复乡邻关系角度着手,尽最大努力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同时考虑到两个案子涉及人数较多,且多数是老人,法官决定将开庭地点定在阳城法院。
于是,法官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上午9:30,刑事团队的法官及其法官助理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他们首先采用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了解各方的想法。
“我们夫妻俩和我父亲都受伤了,道路如果损坏也得维修,让对方出两万五也不过分。”李叔坚持自己的想法。
“我最多出一万五,多了不出。”王姨态度也很坚决。
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由于刑事自诉案件多为民间纠纷引起的突发事件,与抢劫、杀人等公诉案件的性质比起来,恶劣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都要小得多,化解矛盾是处理自诉案件的首要任务,但多数案件的当事人都是积怨很深,因此调解工作并不容易。”对于这起案件的调解难度,参与调解的另一位法官王丽也早有心理准备。法官们开始分头做思想工作。
“王姨,你在一审调解的时候就表明了最多出15000,结果问题没解决,还被判了拘役两个月。咱们要真想解决问题,就得各让一步。”范建华从实际出发,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心平气和解决问题。
“老李,你们两家都在村里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不能因为一件小事伤了和气。”秦树杰也耐心地引导当事人要正确处理乡邻关系。
法官们的一番劝解,诚恳亲和,让当事人的态度逐渐缓和下来。
于是,法官们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坐到一起,提出下一步调解方案。“既然咱们的矛盾就在水渠所在的那条路,那王姨就出上18000元,这不仅是赔偿款,还包括对道路的修复或加固。以后李叔就不能再以会压坏道路的理由不让你通行。”
王姨仍然心有顾虑,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法官们再次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作为一名女法官,王丽从女性角度出发进行着劝导,“大姐,你也60多岁了,之前身体还受过伤,要是这次真被判了拘役,咱的身体能不能受得了,也得多考虑考虑呀。”
另一边,法官们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李叔一方。
“既然咱们都参与了这个事儿,被告人不仅是王姨,你们作为被告人也应该积极争取把矛盾化解。”调解室的另一边,刑一庭干警蔡云峰也在给王姨一方的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确实也有我们的责任,剩下的三千我来出吧。”同为被告人的王姨一方的亲属最终答应凑齐赔偿款。
达成和解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愿意互谅互让、各退一步。中午12点,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和解意向,就当大家认为这起纠纷要画上句号的时候,双方又因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发表着自己的意见,法官再次劝解当事人善意履行约定才是根本。
不知不觉,已是下午2:30,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放弃追究对对方刑事部分的指控,李叔方清除进地路口的障碍物,保障王姨家自由通行,王姨方支付李叔方各项经济损失一万八千元,其他事宜双方互不追究。
赔偿款已于协议达成当天全额付清。
本起纠纷的妥善解决,得益于法官没有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一审判决结果而一判了之,而是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矛盾的理念,从根源上让当事人从诉争中解脱出来。不仅缓和了邻里间的矛盾,修复了邻里关系的裂痕,还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晋城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弘扬邻里团结、以邻为善的中国传统文化,助力乡村和谐稳定,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让刑事审判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本报记者章大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