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秦昕)11月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从2024年起,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250元提高至300元,参保居民可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行直接结算。省医保局日前会同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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